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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anuary 6, 2009

老婦人過馬路





下面取材自 St. Louis Center for Christian Study 的傳單. 可到
http://www.christianstudy,org/ or http://www.gregscouch.com/


在一個晴朗的午後,你走在一個行人道上,看到一個步履蹣跚,踽踽獨行的老婦人手里拿著拐杖正找人幫忙要越過馬路。

你會有下面三個options:-

1.避色目光接觸,假裝看不到那或許老婦人就不會請你幫忙。

2.你會停下來幫忙老婦人過馬路。

3.你會把她推向馬路,讓車輾過。

若沒有神,以上三種都可能會發生。

如果“人”非有目的的被創造,我們就不會有目的的被存活。

一個烤麵包機被製造的目的是烤麵包。如果我們“人”沒有一個製造者,我們的所作所為根本無所謂,根本沒有目的。

沒有目的,那道德是沒有一個基準的。

薛華Schaeffer很喜歡拿存在主義大師Jean-Paul Sartre所說的話來引申

No finite point has meaning without an infinite reference point.若無一個無限的參照點,沒有一個有限點是有意義的。--- Jean-Paul Sartre


同樣的沒有一個infinite reference point,“人”也是無意義的(Meaningless) 。

傳道書1:2:“Meaningless! Meaningless! Everything is meaningless!”傳道者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

要了解“人”的重要或有意義否?那關鍵在這世界以外是否有位創造的神。如果這世界不是有個創造神,若沒有一個reference point,“人”的存在真的是虛空,真的沒意義。

沒有一位真正活著及和我們說話的神,我們“人”是荒謬的,是可笑的。沒有神,人沒辦法存在。

只有在基督教里,才能對“人”的窘態(predicament)找到答案。

看看馬丁路德的所講的偉大的交換Great Exchange。

基督拿走了我們的罪愆,祂承擔了我們的罪,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受難,因祂的受苦,我們被赦免,祂在世界上的時候向那些轉向祂的人無私的付出,因祂為我們的受罰,卻讓我們得到丰丰富富的恩典,丰丰富富的祝福。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2 Cor 5:21)

基督教里不是對“人”的窘態最好的答案。基督教是唯一的答案。
Christianity is not the best answer to the human predicament. Christianity is the only answer.

沒有神,我們是荒謬及該被詛咒的。
We can live neither with God nor without God
………..unless Jesus Christ was telling the truth when he spoke to humanity有神我們無法存活,也無法因沒有神而活著………..除非耶穌道成肉身是真的。

Monday, December 22, 2008

來自地獄的查經

  來自地獄的查經    
作者:Greg Johnson
呂清德譯

你正在上一個小組查經,你們已查完一篇經節,也談過了上下文及經節的結構;現開始討論要如何應用,其中一位建議說:“我們該遵守聖經所說的……”另一位則談論到他的服事開始軟弱,因他的一個同工簡直像個非信徒嘛!還有一位說“應用”是很個人的,所以他開始從經文上去找一連串該做的事,並列在紙上。這一組查經班犯了很可怕的錯誤,到底他們錯漏了什麼?

恩典、耶穌、上帝、基督教的信仰。所有的一切。

當查經成了一項罪行耶穌斥責法利賽人查經的心態,而這是我們一般查經班會犯的。“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

到底是什麼讓法利賽人 - 耶穌時代“認真”的信徒,被主那麼嚴厲地斥責?原來是他們查經的心態。聖經對他們來說已成了法規、生活的守則、一個可以讓他們自我稱義的綱領,他們以為應用聖經的經文表示要做更多的事。而耶穌所說的應用則是到祂面前支取那豐豐富富的恩典。
有兩種讀經方式,而錯誤的方式會讓你的靈魂越來越遠離永生的神。保羅要求提摩太做個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若只有一種方式,保羅則不會有上述的指示。神並不只是要我們拿起聖經讀一讀就算了,而是要我們精確地讀,問精確的問題。

問正確的問題

當你查考一篇經文時,最重要的問題不是問“要遵守那些規定?”這是法利賽人所問的,這也是為什麼他們努力了,結果反而是讓他們那顆向神的心更剛硬。道貌岸然之士或衛道者(moralists)一開始就發出錯誤的問題了。

正確的提問應該是:這篇經文里“神的恩典”在哪里?有時恩典的提示很明顯,但也可能你要往上下文去找,其實恩典也是神寫給和祂立約之民 - 祂視為珍貴的產業的一個事實。當然,在聖經里尋找恩典不表示我們就要迴避聖經的律法。聖經充滿了律法和指示,我們不可掉以輕心。但神頒下十誡- 律法 - 是要彰顯我們的罪,如此我們可以從“企圖在神面前以好行為來稱義”中解脫,也如此我們才懂得謙卑地把自己完全伏在耶穌的腳前,因在祂里面有超乎我們想像的平安。

神的律法是我們的老師,告訴我們需要耶穌的恩典。“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 3:24)這也是大有憐憫的引導,告訴我們如何在現實的環境里信靠神的恩典。神的律法把我們指向恩典,也因這樣我們才能夠喜愛神的律法。

衛道者面對的問題不是他們太看重律法,而是沒有認真待之。在我的經歷中,衛道者常常是絮絮不休地針對一些“容易”的律法,不斷重覆要求大家遵守 - 那些外表的行為。抑或他們會自己發明律法 - 且是在聖經里找不到的,(不可喝酒、不可跳舞、不可看電視。)他們以為守住了這些外表的行為,就可以轄制“罪”的力量,而事實上卻是讓罪有衍生的機會:形成一顆自我稱義的心。

你可以增添很多律法條文,如天上星星一樣繁多,但對你在敬畏神這事上卻丁點幫助都沒有。“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 2:23)”。只有恩典才能讓我們轄制“罪”,絕對沒有其他途徑。
恩典能激勵我們,同時也帶給我們能力以活出屬神的生命。是恩典教訓我們,讓我們能對世俗的情慾和不敬虔的心勇敢地說“不”,也因此能在生活上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 2:12)

事實上,很多信徒都知道該做些什麼,但缺乏的只是激勵和一種被授權的力量來鼓勵他們。我們靠自己是沒有能力遵守,但當恩典臨到,我們不再是靠著自己,我們可以透過那加強我們力量的耶穌基督成就一切事 - 恩典促成我們與眾不同。

“恩典能激勵我們,同時也帶給我們能力以活出屬神的生命”
真正朝向聖潔的成長 - 首先要改變的是我們的內心,其次才是行為 - 這樣的成長不是因為有一顆渴望好行為的心,而是從內心深處發出的一顆感恩的心,“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可9:24)

請不要殺掉你的歌利亞

兩組查經班,同樣查考撒母耳記上17章,大衛和歌利亞的故事。衛道者會如何查?容易極了,這不就是有關大衛和他所擁有的大信心嘛!因為大衛是充滿信心的,所以他打敗了那巨人。那“應用”呢?如果你像大衛一樣充滿信心,同樣的,你也可以打敗歌利亞。

很熟悉!對嗎?這樣的讀經,不單是把這歷史事件寓言化成一般的神話故事外,也是典型的衛道主義。法利賽人的心態,就是認為神的恩典無法和“罪”的力量對抗;而認為這經文本質上是談到我們,我們要如何做,及要做什麼才能制勝邪惡。或許你會覺得我很過火 - 我稱這樣的查經法為“來自地獄的查經”。

試想像另一組查同樣的經文。你問:“神的恩典在哪里?”你不需要查得很深奧。經文所強調的是神的信實多過大衛的信實。這經文特別告訴我們這場戰役不是大衛的,說得更恰當一點,是上帝的,“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47節)”這經文是告訴我們神為我們所做的事。

耶和華 - 才是這故事的英雄,不是大衛。是神把歌利亞交出(46節),除此之外,神還要做更大的事 - 祂開始高舉大衛成為一國之君,一個神應許永遠堅立的國度(撒下7章),這應許在多個世紀後應驗在大衛的後裔,萬王之王耶穌身上,祂繼承大衛王的冠冕,成為猶太人的王,並將為我們進入爭戰,及制勝我們最大的敵人,包括罪和死亡。在這經文里有數不完的恩典

1. 神視猶太人為祂的子民,和他們立下聖約。我們因信稱義進入此應許,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加 3:29)。我們知道神是屬我們的,我們也是屬祂的。

2. 神承諾祂的應許。我們可以相信祂(如大衛一樣)因為神是值得信賴的。祂對祂的子民是信實的。

3. 神高舉祂的領袖以完成祂的作為。這對在服事的同工是強而有力的訊息!神並沒有用罪惡感來高舉大衛(“如果你不做,沒有人能了”)。祂也沒有用羞恥感(“如果你沒有為上帝爭戰,你還能稱自己為以色列民嗎?)或恐嚇會失去救恩(“神會審判你”)。

祂也沒有要求我們渴慕屬靈的“表現”,(“如果你把石頭往那巨人頭上丟去,人們會很尊崇你”)或用私人感情來轄制(“我以前幫過你,現在該是你報答的時候了”)。神在祂的恩典里,事情就是這樣成了,祂能成就。

同樣的,今天我們一樣可以向祂祈求。

耶穌在呼召我們到禾場收割時,祂立了個“恩典激勵”的模式,耶穌並沒有說:“還不趕快去幹活!”,祂也沒有用羞恥感或罪惡感或世上的任何武器來催逼我們。沒有!祂只是把我們指向那大有恩慈的神,“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太 9:38)

這位為我們立下恩典模式的耶穌和那為我們贏得恩典的耶穌是同一位耶穌。耶穌是神高舉來拯救祂民的首領。聖經寫的不是關於我們,我們該做什麼,或我們該如何服事神。

耶穌說聖經是給祂作見證,是見證祂為我們所做的,以及祂如何獻上自己來服事我們。

聖經真正的應用全都在乎神的恩典。

Tuesday, December 2, 2008

Golden Chain of Salvation

以下取材自R.C. Sproul – Chosen By God Chapter 6 Foreknowledge and Predestination



羅八:29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Foreknowledge – Predestination – Calling – Justification – Glorification
這是預知論最愛用的經文

出名的Golden Chain of Salvation

乍看之下,這經文看來有道理。神預知,然後預定------呼召------稱義-------得榮耀。先定義這post所要談的預知論。

預知論------表神會揀選你,是因為神知道你會選祂,表示這中間你有選祂的能力,你有“自由意志”可選祂。換句話就是神只揀選那些"會"選祂的。
歸正認為上面的預知論所述是錯的。

Why? 為什麼是錯的?
等一,因為這經文根本沒這意思。

保羅并沒提到神預定是因為神預先知道你會選祂所以才預定。

一般我們說呼召分God’s external call 和 God’s internal call。

God’s external call是聽到牧者講道,基督徒傳福音或傳單之類的。

God’s internal call是神在你心中動工。

經文并沒提到是全部(all)還是部份(some)。

一般我們直覺告訴我們放all較合理。

看看放some是否會符合預知論所述的。

結果是Some of those he foreknew, he also predestined. Some of those he predestined, he also called. Some of those he called, these he also justified. Some of those he justified, he also glorified。

This reading of text leaves us with a theological monstrosity, a nightmare。

只有部份預定的被呼召------稱義。這和聖經不符。

如果是放all,對預知論的觀點也無法成立。

放all,

(A) All who hear the gospel outwardly are justified; or
那些聽過講道,福音或看過傳單之類的都被稱義。或

(B) All who are called by God inwardly are justify。
只有全部神在那人內心動工的才被稱義。

對錯馬上分明。

人不是神,無法在人內心動工。

而且在舊約里的know(認識,知道),是yada
如出33:17;Je1:5;Amos3:2等
新約的know (ginosko)
如太7:23;約10:14;1cor8:3;II Tim 2:19等
是有"親密關係"的意味,是指"人"不是知道某人的"行為"或"決定"。







Thursday, November 20, 2008

Freedom

以下為翻譯自Greg Johnson http://gregscouch.homestead.com/Lectures.html
的appendix2Predestination Brings Freedom


人總是或多或少會認為自己會被神相中,一定是他有比較不負眾望的地方,白話一點就是他一定是有某此地方是“配”得神相中的。

而這“配得”是含某種”“work”成份。

你和他說救恩全然是恩典,神choose你,即使你不配。

他會回答:「對!在恩典中,我需要做得更好,我真的佷失敗,做得不夠。」

Maybe他也會回答:「是啦,但恩典是恩典,恩典是要帶有責任的,不是main main (馬來話) 開玩笑的。

我們(基督徒)總是試著用“做工”的心態來和神聯繫,這無形中讓我們感到驕傲,我們總是會受Arminianism 那一套“自由意志”給說服。

人的本性傾向 ∶上帝要我做"一件事"----去相信,一旦我相信,等於我完成了我的工作,所以我配得上天堂。

Hard-line 的Arminian圈子甚至會告訴我說∶這還不夠的,除非我夠聖潔,不然我還是要地獄去,或謂我曾犯了不可赦免的罪,將要受刑,受詛咒,即使我已sinlessly perfect from here on out。是那麼的Legalism。但這并不是基督教的教義。

Calvinists也很容易掉入Legalism。因為他懂預定論,所以他會覺自己是出類拔萃的基督徒,更了不起的是他懂歸正神學,他的神學是”正”的,你是”歪”的。 驕傲慢慢滋長。

驕傲---是Legalism最容易患的心態,要小心!

注∶在老頭子的個人經驗里,就遇過如此的Calvinists,在太強調神的主權下,變得宿命,不鼓勵禱告求神,認為那是干擾神的主權,也同時把上帝擬人化,神變得像是一位傳統式的大家長,或一位皇帝(不一定是壞皇帝)。言談高高在上,因為他是”歸正神學”。

If God really is for us, and if had nothing to do with that decision – if even our faith was given to us by the Father – then there’s no room for boasting. 我們有什麼可誇口的.

上帝權威的揀選讓我們不敢驕傲,讓我們知道自已的不足,懂得在神面前謙卑。

因神那永恆不變的愛,祂那不帶一絲條件的恩典,讓你願意見證祂,榮耀祂,在恩典里你沒有責任,也沒有義務為神做見證,但祂的愛溶化你,你會願意榮耀祂,會在生命里見證祂的大能,也本能的願意負起這樣的責任。

當神的祝福從頭澆灌到你心房時,你無法想像當初你接觸到神的律法,神的聖潔,神的主權,那種诚惶诚恐,但這祝福讓你從戰戰競競中解脫出來,那自由是多麼的充滿感恩。

你會有如下述的自由:-

1. Freedom from shame, guilt & insecurity

從shame, guilt & insecurity恥辱,罪惡&不安中解脫出來.

羅馬書8章:28~39,沒有任何事可以把你從神的愛中分開----不論是過去,或未來的任何一件事,沒有人可以抵擋你,即使目前不好的事(全部事),都是朝向你的益處去行,使你更像耶穌,神揀選你,不是因為你的信心,而耶穌也不以你為恥,----即使你很糟糕(希伯來2:11),你能成為祂家庭中的一份子,祂引以為傲,祂愛你,當然祂知道你一切不為人知的壞事。

在祂的憐憫中展露祂的榮耀。

律法不再是你的敵人,而是你的朋友。

你可以坦然無懼的到神的面前來。

2. Freedom from destructive Perfectionism

從destructive的自命清高的框框中脫出來.

If God is really for you, 那你可以停止扮清高。如果你意圖把自已弄得很清高,祂不會領情。

祂揀選你不是因為你有很大的信心。

如果你是為了他人而顯出清高的樣子,省省吧!當我們支離破碎時,肯放下身段時,也是神大大要顯出祂憐憫的時候。

神能張顯祂的榮耀不是因為你看起來好像什麼都有,信心不是一件”工作”,你把它當工作也不會為你贏得獎章。

讓神成為神,如果你不能放下身段,展示你的不足,別人無法看出神的力量。
Let God be God. If you won’t show your weakness, then others won’t see power displayed in it.

3. Freedom from legalistic man-made rules

從人為的教條中釋放出來。

我們喜歡用人為的教條來judge別人,它讓我們看起來清高,Judge別人使得我們滿意自己的表現(又是驕傲),該這樣穿,不該這樣穿。該這樣打扮,不該這樣打扮。該這樣做,不該這樣做。該喝這,不該喝這。可以抽煙,不可抽煙。可以跳舞,不可跳舞。崇拜該是這樣的方式。

If we’re all about God’s glory, there’s no room for any of this.

做你該做的來耀神,而不是比較。

God has freed you from judging others。神已把你從論斷人中釋放出來。你不會明白神主權的恩典至到你清楚的知道你只是一個大蒙祝福的乞討者。

You had nothing to do with it --- you’re just a receiver。
你無須做什麼,--- 只是領受。

4. Freedom from Penance

從苦修僧的心態中解脫出來。

Even Repentance can be a Sham if we’re trying to approach God with some vestige of self-reliance. Biblical repentance is a freedom we can enjoy daily, while penance is its counterfeit.
如果我們試著親近神而還帶著一絲絲"靠自己"的痕跡,悔改會是一個很虛假的(sham),聖經的悔改是要我們每天都可亨受到自由。然而"苦修式"的悔改是贗品。是假假的。

God has obligated himself to receive any repentant sinner who comes to him. Without this realization, true repentance is impossible. Until we realize that God is for us, we cannot truly be for God.


Thursday, November 6, 2008

Why God is Selfish



Why God is Selfish
a.k.a. Theology slays Barbie religion
>>>>>http://gregscouch.homestead.com/BarbieReligion.html
神為什麼自私? 看神學如何鏟除芭比信仰
by Greg Johnson
呂清德譯

一.一個問題

我們常會問這樣的問題:『為什麼神不讓我獲得[ ] ?』往空格填充,寬敞完美的豪宅,高薪輕鬆的工作,英俊高大威猛多金的丈夫,十全十美美麗大方的妻子,舒適豪華的轎車,強壯完美的体魄,這是我們現代常見的問題,我稱之為芭比信仰。

試想一位小女孩逐漸長大,亭亭玉立,一心想成為芭比娃娃,夢想有一天會擁有像肯尼(Ken)一樣的白馬王子,有一天會擁有芭比轎車,有一天會擁有芭比豪宅,(我懷疑到底有多少人真正有芭比房子。)“有一天”她想她一定會成為芭比娃娃,但事與願違,她沒擠上大學,体重增加了卅磅,開一輛二手破舊靈鹿,孤家寡人卻美其名為單身貴族,幻想破滅,整個世界徹底崩潰,到那里才可以找到希望。

故事進行著,有一天她成了基督徒,『我相信耶穌會把我變成芭比娃娃』她立下心志,她相信神會為她生命帶來白馬王子,她相信神會幫助她買得起芭比轎車,她也相信神會在她真實人生里給她一棟芭比豪宅,只有耶穌能實現她生命中的美夢。

為什麼神不給我 ?為什麼神那麼自私?這是基督教神學首先要回答的問題。

多年以前,我對這問題提供了錯誤的答案,還自以為幫助了神解決了祂的人際關係,我堅持神在祂的大有憐憫之下是不自私的,


當我看到我親愛的弟兄姐妹深陷在希望落空時,而我一直向他們保証道:『我相信神有一天會給你完美的老婆/丈夫/工作/健康……..,神….有祂自己的時間。』時,我還以為我是蠻鼓勵他們的。我完全錯了,我完全誤解了整個問題的所在。

二.神以為祂是老幾?

對!這才是問題的所在,神以為祂是誰?下意識里,我們以為神不該是自私的,祂應該和我們分享,難道神沒上過幼兒園嗎?老師不都教小朋友要和別人分享嗎?

理所當然,人的思維,人的標準,神不應該是自私的。

弟兄姐妹,祂不該愛人如已嗎?愛祂的鄰舍嗎?祂該把我們的利益和祂的等量齊觀,祂的意念該是我們的意念,神終該是好的神吧?畢竟自私(對人而言)不是件好事,所以神該把我們平等看待,這聽起來不是很自由嗎?且多麼的民主,是那麼的美國式:棒球,萍果派,一位願意和人分享的神,把神說成自私好像把基督徒領向錯誤的方向。


三.審判神


在還沒進一步說明前,讓我們針對全能神的罪行來審訊,把祂帶到最高法院。

案件

被告:上帝
職業:創造者
地址:無所不在,特別是住在“天堂”
罪名:自私

檢舉人蒐集了如山的證據堆放在審判台前,最顯著是來自被告所著的書,列舉如下:

1. 地獄,充滿火焰,億萬人要在那受苦,而被告卻說此乃是為了“顯示祂的忿怒”。
2. 不能容納其他宗教,稱他們為偶像崇拜,并將懲罰他們(林前六:9~10)
3. 不能容忍人們各種享受的行為。(出廿)
4. 堅持人們隨時向被告專注,無法容忍沒有如此行的人。(林前十:31)

檢舉人并控告被告把兩個年青人拿答、亞比戶燒死(利十:1~7),更進一步指控被告擊殺一位為了保護約櫃免從推車掉下名叫烏撒的人,(撒下六:6~8),且有一時期,被告把全地球的人類殺光,只剩八口(創六~八),比較近期的,祂奪走了一對夫婦的生命,既使他們把金錢奉獻給被告的教會(徒五:1~11)。被告以為祂的條規是唯一的條規,認為每個人都該繞著祂走。檢舉人堅持祂是自私的。

案情將如何發展呢?這宇宙的創造者在這自私的罪名上證據鑿鑿,恐怕卡巴星也無法幫祂脫罪了。

四.上帝不是一個器皿

這是一個事實 ── 一旦掌握了這個事實 ── 將重新認識神,要明白,其中一個崇高無比的激情能促使神和人交流,原來神最關注的是祂的一切所為是否能為祂帶來榮耀。

什麼?神以為祂是誰了?宇宙的中心嗎?是的!祂是的,神所關注的是祂的名望,神是自我中心的,也可以說祂是自私的,但對一個那麼自我中心,祂又顯得太寬容大度了,把祂心愛的獨生子成為我們的救贖。從聖經我們會知道一件事,神祂最崇高的關注是祂的名被尊崇…..試看下耶穌教導我們的主禱文,在我們還沒有得到我們所需時,我們先祈求人們都尊神的名為聖,願神的國降臨,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9~13)

這錯嗎?如果你我以為自己是神,是可以自我中心,那就大錯特錯了。為什麼?因為你我不是神,而神是神,神祂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可以讓祂有權行任何事,這是陶匠對祂的粘土持有的特權(羅九:21)試想下,耶穌說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神本身也沒違反祂的誡命,祂不是一個偶像崇拜者。如約翰派伯(John Piper)寫道:『這宇宙中對神最充滿熱情的心,就是神的“心”。』

大概在四百年前,奧古斯丁很清楚的闡明了這點,他解釋道:『世上每一樣東西,不是器皿(instrument)就是個目的(an end)。)器皿是一個擁有超過它本身用途的東西,鉛筆是用來書寫的器皿,圖畫是用來展示美的器皿,器皿為對某個“目的”有適當的用途,只有神本身不是個器皿,奧古斯丁申辯道,神是每樣東西存在的“目的”。每個東西都是構成此目的的手段。

什麼?“人”也是嗎?人只是供這“目的”的手段,只是一個拿來用的東西嗎?是的。(這爭論的另一面意味著,既然我們“人”是創造來供給一個比我們還高的“目的”來使用,那“人”是否有個特殊的意義,特別的價值。)在十七世紀最好的神學家發展出一套教育工具供給孩童及初信者學習時,要他們掌握的第一個事實,威斯敏斯特問道:『什麼是人的主要“目的”?也就是什麼是我們的用途,為什麼我們在這里?為什麼神創造我們?答案呢?“人”的主要目的是榮耀神,及永遠的享受祂。』不認識這點,無法正確的透視及領會到經文所述。缺了這,神變成了我們用來操控以取得我們所要的器皿(包括救恩,個人平安,財富…..及其他…)。


五.芭比信仰的死亡

這是101神學,神的而且確是很自我中心,所以有一件事是我們不可犯,不可視神為達至某個目的的手段(never treat God as a means to some other end)。

這是芭比信仰最大的罪行,我們的文化提供了我們的價值觀,目標及需要。它告訴我們要成為芭比娃娃,擁有我們的理想伴侶,車子,房子,健康,一切的一切。神只介入讓我們取得我們的所需,這是偶像崇拜的基本形式 ── 把神視為達成另一個更高目的── 美國夢的手段,薛華(Francis Schaeffer)在卅年前警告說個人平安及財富將成為美國宣講的神。我們如果不能完全棄絕那捆綁我們的美國夢就無法理解神。我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芭比。

六.在神的自私中受到保護

在神里我們是安穩的──包括芭比。神的自私成了我們可以尋求祂祝福的理由。大衛尋求赦免,說道:『耶和華啊,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因為我的罪重大。』(詩 廿五:11)

耶穌告訴我們祂會應允我們的禱告“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十四:13)。聖靈在世上的工作是要榮耀耶穌基督(約十六:14),而耶穌末世的再來是“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帖後一:9~10)。因為這些,認識耶和華榮耀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哈二:14)。芭比信仰不單純只是個信仰,而是有關神的聲譽。

因為神對祂自己守諾,神也對祂選民守諾,甚至神從罪惡中拯救罪人 ── 這寬容大度的屬天行動 ── 神也堅持祂如此做是為祂本身的利益多過我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賽四十八:11)。神當然要潔淨祂的聖殿,消除掉偶像及完成對我們的救贖。我們的財務狀況可能看來像沒有明天,我們當中任何人可能在晚年時孓然一身,貧病交加的歸天家,我不能保証這樣的事不會發生,但我可以保証神會因祂的名向我們應允祂是昔在,今在,未來一樣的神。因祂的基本的自我中心性,我知道我們在基督里的命運是安穩的。


此篇文章原文可見於 http://www.christianstudy.org/

Tuesday, September 30, 2008

Three Views on Predestination

(請按圖片left click放大)

摘自Greg Johnson – Predestination (God’s sovereignty in Salvation)
Http://www.christianstudy.org/

American Sacred Cattle
Sacred Cow # 1 Human Goodness 人的良善
Sacred Cow # 2 Democracy 民主
Sacred Cow # 3 Individual choice 個人的選擇

'Christian' Version 基督徒的版本
1. We have the moral ability to choose God. 我們有"道德能力"來選擇上帝.
2. God is trying his best to save everybody he can. 上帝儘量盡衪的能力來救祂的能力
3. God can’t change your heart unless you let him. 上帝無法改變你的心志,除非你讓衪改變.

以上版本已讓基督徒越來越遠離真理.



  • 約400 AD, Augustine 和 Pelagius 為此教義爭辯 , Pelagius 甚至被責為異端.在Council of Orange in 529 AD, Free Will 不被認同.


  • Again in 855, the Council of Valence affirmed a double predestination.



  • 十六世紀Protestant Reformation, 馬丁路德 稱此預定論的教義為教會的心臟.Martin Luther called the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 the cor ecclesia, the heart of the Church. 此預定論教義雖稱為Calvinism,但馬丁路德寫有關預定論的文章多過加爾文. Luther wrote more about predestination than did John Calvin, even though the term .Calvinism was unfortunately applied to the doctrine.

In Ephesians 1:5-6, for example, Scripture tells us when this choice took place before creation, in eternity. And the Bible tells us what this predestination is unto adoption through Jesus, to be holy and blameless before God. And it tells us here why God chose us so that his glory could be praised.


以弗所書第一章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5.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6.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Three Views on Predestination預定論三個觀點


問題不在基督徒信不信預定論,真正的問題在: 神揀選誰?(或更重要的是)為什麼祂揀選此人? The real question is this: whom did God predestine to eternal life, and (even more importantly) why did God choose those He predestined?


1. The optimistic view: 樂觀派認為


神揀選每個人,但人有veto-power. 此觀點和聖經不符. The Bible doesn’t say that everyone is predestined, but only those who will eventually believe and enjoy eternal life.



Christians are frequently called the elect and are said to be the chosen ones (see Rom 8:33; 11:7; 1 Cor 1:27-29; Col 3:12; 2 Tim 2:10; Tit 1:1; 1 Pe 2:8-9). God hasn’t chosen everyone. He’s chosen some for eternal life and not others. But on what basis has God chosen some?



基督徒稱自己為被揀選的.見:


Rom 8:33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或作: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


林前1:27.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28.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29.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


Tit 1:1神的僕人,耶穌基督的使徒保羅,憑著神選民的信心與敬虔真理的知識,



2. The Arminian view: 愛米念派的觀念


神揀選了一些人,因祂預知這些人會和聖靈合作.神給每個人同樣的恩典,那些和聖靈合作就被得救,神揀選我們因祂知道我們會選祂. God has predestined some to eternal life because He saw in advance that such persons would cooperate with the Holy Spirit and believe by their own free will. God gives everyone an equal amount of grace, and those willing to cooperate with the Holy Spirit are saved. God chose us because we were going to choose Him.



3. The Reformed (Calvinist) view: 歸正的觀念


神揀選了一些人, 不是因祂預知這些人會信祂,是神祂自己的奧秘. 神揀選我們既使我們會拒絕祂, 不是我們會合作. 神揀選我們, 祂改變我們的心, 祂一直保守到祂揀選的都不失落.God predestined some to eternal life, not because He saw that they would have believed on their own (They wouldn’t have!), but because of His own secret purpose. God chose us despite our rejection of Him, not because we would be cooperative. God chose to change our hearts, and he has done so and will continue to do so until all of his elect are gathered to him.

Friday, September 26, 2008

Adam’s Fall and Mine

此筆記是摘自RC Sproul 的 Adam’s Fall and mine, 文章可見於http://www.the-highway.com/fall_Sproul.html

另一困擾Reform的問題是:

亞當犯罪,關我們什麼事? 若一開始我們就擁有墮落的本質(Nature),也沒有道德能力(moral ability)來尋求基督,為什麼上帝還要我們負責呢?

墮落是巨大的。它徹底的影響整個人類。

MYTH THEORY OF THE FALL 神話理論的所謂”墮落”



神話理論的"墮落",顧名思義,認為創世記是不存在的。亞當和夏娃是虛構人物,并非只歷史人物。 "墮落"只是一種比喻,是寓言.

根據此理論,創世記的前幾章是神話故事.結構本身己表明是寓言或神話,因內容包括了會說話的蛇,象徵性的”分別善惡”的樹。

罪是一個普遍的問題。每個人都會犯下罪惡,沒有人是完美的。

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亞當。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不為人知的墮落.

此理論的好處

第一,這一觀點的好處是不用把罪歸咎別人. 不用責怪父母或造物主.一人做事一人當.不需defend.

第二, 它逃過需要捍衛歷史,也無需和科學對立。特別是和進化論辯論.

其缺點:

這觀點最失敗的就是很難解釋"普遍性的罪"(universal)。假設我們每個人出生都沒有罪的性質(natural of sin),”普遍性的罪”要如何成立?

以統計學來說假設有40.0億人出生,全部都沒有罪. 也沒有腐敗的性質,那我們有理由期待,至少有一些人是不會墮落。 如果我們的自然道德狀態是無辜是中立的,統計該預測,有一半以上的人類將繼續完善,不至墮落。

但是,如果人人都墮落,沒有一個例外,那麼,我們有理由去思考去wonder 為什麼會如此?

倡導者神話理論的標準答复是: 因為人并沒有出生如伊甸園般那麼清純的環境。 Society is corrupt社會是腐敗的。我們都出生在一個腐敗的環境.

This explanation begs the question.這種解釋問題又來了。
是什麼第一時間讓社會或文明腐敗? (How did society or civilization get corrupt in the first place.)
如果每個人都出生無辜的,沒有一個人腐敗,那來腐敗的社會?

Another thorny question that arises concerns the relationship of sin and death.另一個棘手的問題是:

”罪”和死亡的關係。
The Bible makes it clear that death is not “natural” to man.聖經清楚地表明,死亡不是人的"自然"現象。Death is not “natural” to man.

也就是說,死是罪來到這個世界. 如果所有的人是生而無辜,沒有天生的腐敗,那上帝將是不公平的,祂允許未墮落(unfallen)的嬰兒死亡。

神話觀的墮落也必須面對另一個事實,它違反了聖經。不僅僅認為聖經是虛構,保羅教導”罪”因一人(亞當)到了這世界,除非耶穌對保羅來說也是虛構人物.否則要如何說服人.

創世記2章提到伊甸園四個riverheads ,含Pishon , Gihon , Hiddekel (或底格里斯河) ,和幼發拉底河。


當然我們同意,寓言可提到真正的歷史背景及地理。 好比好撒馬利亞人的寓言也提到往Jericho的路上。但我們相信創世記如此大費周章來敘述,很難讓我們當寓言或神話視之。


另一個事實是家譜. 創世記敘述了亞當和夏娃的家譜.新約也把亞當放在耶穌的家譜。



THE REALIST VIEW OF THE FALL 實際論的墮落


我們會知道歷史是靠文獻,記錄,上課,考試或他人的記憶.

我們都沒老到可記得亞當的墮落。依實際論,我們應該能夠記得,因為我們真的存在。


Realism is not an exercise in a Bridey-Murphy kind of reincarnation.實際論不是談轉世輪迴。 Rather, realism is a serious attempt to answer the problem of the Fall.相反的,實際論是嘗試回答墮落所面對的問題。


The key concept is this: We cannot morally be held accountable for a sin committed by someone else.此理論的重點是:我們不能在道義上承擔別人所犯的罪過.We cannot morally be held accountable for a Sin committed by someone else. 如果我們要承擔負責,我們必須某種程度上有參與此罪惡。



實際論認為人類靈魂存在於出世前。也就是說,在我們出生之前,我們的靈魂必須已經存在。


They were present with Adam at the Fall.They fell along with Adam.他們一起和亞當墮落。


Adam’s sin was not merely an act for us; it was an act with us.亞當的墮落不僅是一個行為,是一個同我們一起的行為。 We were there.我們就在案發現場。
This theory seems speculative, perhaps even bizarre.這個理論很詭異。


Its advocates, however, appeal to two pivotal biblical texts as warrant for this view.它的倡導者,用了兩個關鍵經來支持此觀點。


The first is found in Ezekiel 18:2-4:以西結18:2-4 :


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
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


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Later in this chapter, Ezekiel writes:19,20節,以西結寫道:


你們還說: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


實際論認為上述經文, God clearly declares that the son is not held guilty for the sins of his father.上帝已明確宣布,兒子不擔當父親的罪孽。


另一經文是在希伯來書:


並且可說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
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原文是腰)中。

這意味著利末必須在某種意義上還沒出生就已經存在。
經


The text does not explicitly teach that Levi really existed or preexisted in the loins of his father.經文并沒明確告訴我們,利末確實存在或preexisted在他先祖的腰,


經文是一種“說話的方式。”經文並沒要求我們下結論說利末“真的” preexisted 。


以西結的情形也差不多是如此,以西結是解決”人”常喜歡”推委塘塞”的醜習,人都喜歡試圖指責別人來洗脫自己的不對行為。


That human activity has gone on since the Fall, but that is about all this passage has to do with the Fall.人類墮落以來已姓”赖”。


In the Fall Eve blamed the serpent, and Adam blamed both God and Eve for his own sin.在墮落後夏娃"赖"蛇,亞當更利害"赖"夏娃又"赖"上帝. 他說:The woman whom You gave to be with me, she gave me of the tree and I ate “(創3:12) 。


FEDERAL OR REPRESENTATIVE VIEW OF THE FALL 聯邦或代表論的”墮落”


聯邦論是比較受歡迎的主張。此論認為亞當代表的整個人類。


With the test that God set before Adam and Eve, he was testing the whole of mankind.亞當和夏娃受試驗,也是整個人類受試驗。


Adam’s name means “man” or “mankind.” Adam was the first human being created.亞當的名字是“人”或“人類”的意思.亞當是第一個人類。


He was placed in the garden to act not only for himself but for all of his future descendents.他被安放在花園裡,不僅為自己,也為他一切未來的後代。 Just as a federal government has a chief spokesman who is the head of the nation, so Adam was the federal head of mankind.正如聯邦政府的首席發言人是代表國家,所以亞當是是代表人類。



The chief idea of federalism is that, when Adam sinned, he sinned for all of us.聯邦論的想法是,當亞當犯罪,他的罪也是我們的罪。


His fall was our fall.他的墮落也我們的墮落。 When God punished Adam by taking away his original righteousness, we were all likewise punished.當上帝的懲罰臨到亞當時,我們同樣的受到懲罰。


The curse of the Fall affects us all.亞當犯罪所带來的詛咒影響到我們所有人。


Not only was Adam destined to make his living by the sweat of his brow, but that is true for us as well.不僅是亞當注定使要流汗收成, 全人類要如此.Not only was Eve consigned to have pain in childbirth, but that has been true for women of all human generations.夏娃分娩時要疼痛,全世界女人要如此. The offending serpent in the garden was not the only member of his species who was cursed to crawl on his belly.花園裡的蛇也不是唯一受詛咒用腹部走路的成員.



When they were created, Adam and Eve were given dominion over the entire creation.當亞當和夏娃受委治理整個大地及神的創造物。 As a result of their sin the whole world suffered.


保羅告訴我們由於他們的犯罪整個世界受到影響。
(羅馬書8:20-22 ) 。



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享:原文是入)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


由於亞當的犯罪,獅子,大象,蝴蝶,狗和小狗也深受其害。 They did not ask for such suffering.他們沒有要求這樣的苦難。 They were hurt by the fall of their master.他們是受主人墮落鼘所連累。


That we suffer as a result of Adam’s sin is explicitly taught in the New Testament.在新約明確地講到我們因亞當的罪而遭受到”罪”的結果。


In Romans 5,在羅馬5 , for example, Paul makes the following observations:例如,保羅提到:

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15.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19.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There is no way to avoid the obvious teaching of Scripture that Adam’s sin had dreadful consequences for his descendents.聖經明白的說了亞當的罪對他的後裔所带了的可怕後果。


我們仍然留下一個大問題。 If God did in fact judge the entire human race in Adam, how is that fair?如果上帝確實因亞當而審判了整個人類,這公平嗎?


這上帝公平的問題,也是在問亞當作為Federalism 所assumes 的代表,其公正和正當性(fair and accurate)。 聯邦論認為,亞當完全代表了我們。(perfectly)


在我們的法律制度,我們知道,如果我僱用一名男子殺害某人,並和僱傭槍手有合同,我可判一級謀殺罪,儘管我實際上並沒有扣扳機, 我還是犯了罪。 I am judged to be guilty for a crime someone else committed because the other person acted in my place.


以上最明顯的抗議是-- “但是我們并沒有僱亞當來代表我們。 ”這例子只是說明,有一些案件中,罰一個人因另一人的罪行。


The federal view of the Fall still exudes a faint odor of tyranny.聯邦論散發了淡淡的暴政意味。 Our cry is, “No damn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Just as people in a nation clamor for representatives to insure freedom from despotic tyranny, so we demand representation before God that is fair and just.我們會哭訢, “我們不要給這會帶來詛咒的做代表! ”正如人們在為誰做這國家的代表而鼓譟,以確保免於專制暴政,所以我們要求我們的代表是公平和正當的。


我們希望有權選擇自己的代表。 We want to be able to cast our own vote, not have somebody else cast that vote for us.我們希望能夠投下自己的選票, The word vote comes from the Latin votum which meant “wish” or “choice.” When we cast our vote, we are expressing our wishes, setting forth our wills. 表決一詞來自拉丁美洲votum這意味著“希望”或“的選擇。 ”當我們把我們的票,我們表達我們的願望,提出我們的意志。



誰選擇了我們的代表,It was almighty God.是全能的上帝。
When God chooses our representative, he does so perfectly.當上帝選擇我們的代表,His choice is an infallible choice.他的選擇是不會錯的。
When I choose my own representatives, I do so fallibly.我們來選擇,我們是容易犯錯的 。



But was the whole process just?但整個過程公正嗎?



I can only answer this question ultimately by asking another question — one the Apostle Paul asked.我只能用使徒保羅的方式回答,問道: “Is there unrighteousness in God?” The apostolic answer to this rhetorical question is as plain as it is emphatic. “有沒有unrighteousness上帝? ”使徒回答 :"God forbid.”


If we know anything at all about the character of God, then we know that he is not a tyrant and that he is never unjust.我們知道,上帝不是一個暴君,上帝從來不會是不公正的。



Yet we still quarrel.然而,我們還是會爭吵。


We still contend with the Almighty.We still assume that somehow God did us wrong and that we suffer as innocent victims of God’s judgment.我們仍然認為上帝把我們推向錯誤,讓我們無辜的受判決。


Such sentiments only confirm the radical degree of our fallenness.這種情緒證實了某個程度上我們還是有fallenness 。


When we think like this, we are thinking like Adam’s children. 此思維方式說明了我們真的是”亞當的孩子”


Calvinism sees Adam sinning by his own free will, not by divine coercion.加爾文主義認為,亞當的犯罪是他自己的自由意志,不是神的脅迫。



One final illustration may be helpful here.最後下面的例證或可幫助。



The illustration is as follows.例證如下:


Suppose God said to a man, “I want you to trim these bushes by three o’clock this afternoon.假設上帝對一個男人說, “我想請你今天下午三點鐘修剪這些灌木。 But be careful.但要小心。There is a large open pit at the edge of the garden.在花園的邊緣有個大坑。


If you fall into that pit, you will ‘not be able to get yourself out.如果你掉下去,會爬不出來。 So whatever you do, stay away from that pit.”因此,不管什麼,遠離這坑。 “


Suppose that as soon as God leaves the garden the man runs over and jumps into the pit.上帝一走開,該名男子,跳入坑內。


At three o’clock God returns and finds the bushes untrimmed.下午三點鐘上帝回來,灌木還是沒修剪 。 He calls for the gardener and hears a faint cry from the edge of the garden. 但花園的邊緣飄來微弱的哭泣聲。


He walks to the edge of the pit and sees the gardener helplessly flailing around on the bottom.園丁在坑內扭動。 上帝問: “Why haven’t you trimmed the bushes I told you to trim?” The gardener responds in anger, “How do you expect me to trim these bushes when I am trapped in this pit? “為什麼你不修剪灌木? ”園丁憤怒回應, “我被困在這個坑,你怎麼能指望我修剪這些灌木?


If you hadn’t left this empty pit here, I would not be in this predicament.”如果你沒有留這個空坑在這裡,我就不會有這種困境。 “


Adam jumped into the pit.亞當跳進坑內。 In Adam we all jumped into the pit.在亞當我們都跳進坑內。 God did not throw us into the pit.上帝并沒有扔我們入坑內。


Adam was clearly warned about the pit.亞當已被警告。


God told him to stay away.上帝告訴他,要遠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