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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ly 6, 2009

甚麼是『雙重預定論』?

加爾文主張「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以下摘自:-
甚麼是『雙重預定論』?是說:
神若預定一個人得救,他就一定得救,甚至這人想要拒絕救恩,也不能;
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是這樣嗎?
加爾文說過這樣的觀念嗎?

我們要很小心,當我們說加爾文說過甚麼的時候,最好能確認一下,這是『他自己說過』,還是『那個宗派、主義』說過,甚至只是『我們自己以為』的?
是『加爾文自己』說過,還是『加爾文主義』說過?真的有說過嗎?
我們是否能找出對方說過的資料?
比方說:文字記錄(像:書籍、信件、、、、),影音記錄(錄音帶、聲音檔、錄影帶、影像檔、、、)


加爾文最重要的文字紀錄,就是他寫作的『基督教要義』一書。
事實上,當我們要研究加爾文講過些甚麼,這本書是很重要研究他思想的書籍。
透過這種比較屬於『第一手』的資料,我們比較能確定當事人是否有講過甚麼話、傳遞過甚麼觀念。


當然,我們所說的誰講過甚麼話,不一定要每個字都一模一樣。
只要能表達出當事人要表達的意思,這樣就可以了,不需字斟句酌。
但是,我們必須很謹慎,要先確定對方講那句話,他真正的意思是在指甚麼。
有時,對方講的話,表面上看起來意思好像是這樣,但其實真實意思卻不是這樣。
聖經中常會有這樣的狀況出現,這時,我們必須用上下文、前後文、整本聖經觀念去看,才比較不會誤解。
同樣的,當我們說加爾文說過些甚麼時,
1. 我們必須先確定,加爾文真的有說過嗎?
如果那只是加爾文主義說的,或是別人說的,甚至只是我們自己以為的,那我們就不能說那是加爾文說的。
2. 再來我們必須確定,加爾文說的話,他真正的意思是指甚麼?
這時,我們必須用上下文、前後文、整本書籍觀念去看,才比較不會誤解。


加爾文是偉人,但他絕不是無誤的人。
他有很多觀念,被後代教會棄置不用。
可是,在雙重預定部分,是這樣的嗎?


在雙重預定部分,包括『揀選』和『遺棄』兩種教義。
當人說加爾文認為揀選部分:
「神若預定一個人得救,他就一定得救,甚至這人想要拒絕救恩,也不能。」
這話是對的。
因為,這正是加爾文自己,以及所有加爾文主義所一致同意的觀念。
在加爾文主義五要點裡,叫『不可抗拒的恩典』。
問題是,在『遺棄』部分,說加爾文這樣主張:
「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我敢說,說加爾文說過這種話的人,大概是錯了。
同時,加爾文主義者,也幾乎不接受這種觀念。
這是很多人對加爾文以及加爾文主義的嚴重誤解。
要批判,不是不行,但真的要先弄清楚人家的主張才好。
當我們誤解人家的意思,甚至硬說人家主張甚麼,可是人家根本就沒這樣主張,這樣的批判,就很不妥。


我還會專文詳細講雙重預定部分。
但現在必須簡單帶過一下,大家才會有概念。
歸正神學,是加爾文主義的神學。
對於『遺棄』,有兩種:
一種是『積極遺棄』:上帝把想悔改的人推下地獄,不讓他得救。
一種是『消極遺棄』:上帝略過祂遺棄的人,不施恩給他們,這些人就會順其本性下地獄。
我們也已經多次介紹過這觀念:
上帝預定,可分為兩大類:
『積極預定』:計畫、引導。
『消極預定』:許可、任憑。


「神若預定一個人得救,他就一定得救,甚至這人想要拒絕救恩,也不能」,
這句話,就是上帝『積極預定』、『積極揀選』,也就是上帝『主動』去計畫、引導祂所揀選的人,在他們心中動工,使他們後來能信主得救。
「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這句話,是上帝『積極遺棄』,上帝主動去計畫、引導,甚至在人心中動工,使人無法得救。


加爾文自己,以及整個加爾文主義絕對多數,還有歸正神學,都否定上帝是『積極遺棄』,而認為上帝是『消極遺棄』。
當上帝對人進行得救的揀選時,是『積極揀選』;
當上帝對祂遺棄的人預定時,是『消極遺棄』。
甚麼是消極遺棄?
簡單說,就是所有的人,本來都已經死在罪裡面了。上帝從死人裡面,揀出一些人來使他們得救。至於其他上帝遺棄的人,上帝只需『任憑』、『許可』他們繼續死下去,如此而已。這些死人,本來就不會主動要去信主,除非蒙上帝恩典,否則依人的本性,沒有人願意信主。上帝不是積極、主動把他們丟進地獄,而是任憑他們順本性下地獄。
有極少數的加爾文主義者,是主張『積極遺棄』沒錯。但那從來就不是主流,也不被正式的信條接受。
但是,那些極少數人的主張,可不能表示那就是加爾文自己主張,也不能表示是加爾文主義多數人的主張。


這種『積極與消極』預定、旨意、揀選的觀念,早在教父時期,就已經被採用,不是加爾文主義所獨創。
約伯記裡,我們可以發現,明明就是魔鬼要害約伯,上帝只是許可,上帝並不是主動叫魔鬼去害約伯。
可是,聖經一樣說:
『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伯42:2)
即使約伯受苦事件是魔鬼幹的,上帝根本不是主動,但聖經一樣將這些歸在上帝旨意裡。
但我們很清楚可以看見,這是種上帝消極的預定、消極的旨意(許可、任憑),而不是上帝積極的預定、積極的旨意(計畫、引導)。
換言之,當我們聽見『上帝預定』、『上帝遺棄』,請不要太自動就以為這是指『上帝積極預定』、『上帝積極遺棄』。
這是對預定論非常嚴重的誤解。


小弟才疏學淺,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一書,除了最後關於教會部分之外,其他部分已經反覆讀過好幾次。
我不是加爾文專家,但是,我一直看來看去,實在看不出加爾文有那種上帝『積極遺棄』的觀念。
很多人都認為『加爾文說』、『加爾文主張』,但事實上,加爾文根本就沒有這樣說,那是大家自己想當然爾以為的。


首先,我要先簡單講一下一個重要觀念:
加爾文是將『預定』放在基督教要義一書『救恩論』(第三卷)領域裡,而不是放在『上帝論』(第一卷)領域裡。
大致來說,加爾文是這樣用的:
預定……………講到救恩時,才用這詞彙。
攝理、護理(保護管理)……………在上帝論時,是用這種詞彙,而不用預定這詞彙。
預定…………比較狹義。
攝理…………比較廣義。
當然,我們一般通俗而言,講到上帝管理宇宙萬物時,也用『預定』這詞彙,這算是比較廣義的使用,也沒有甚麼不對。
但是,當我們講到『加爾文說』的時候,還是要謹慎一些比較好。
畢竟,他講到預定時,是在狹義的救恩論領域裡面才使用。


在基督教要義裡,加爾文的預定論,共計四章,擺在因信稱義的章節後面。(中間還有關於基督徒自由、禱告這兩個插進來的部分,但這比較無關書籍整體結構)
第二十一章:論永恆的揀選,即神預定某些人得救,某些人滅亡
第二十二章:預定論在聖經上的證據
第二十三章:斥誹謗預定論的謬說
第二十四章:揀選由神的呼召而證實,被棄絕者的滅亡是自己所招致


以下,我列出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一書的資料,大家自己看加爾文是主張『積極遺棄』,還是『消極遺棄』。
我會按章節一直摘錄下去。


一、加爾文主張揀選與遺棄,就表示他主張上帝『積極遺棄』?
1.第三卷第二十一章章標題『論永恆的揀選,即神預定某些人得救,某些人滅亡』


2..「上帝的恩典,並不是毫無分別地把得救的指望賜與所有的人,卻是將就恩賜與某些人,而對另一些人則加以拒絕。若不明白這個道理,就必減損了神的榮耀,並減少真正的謙卑心」(III‧21‧1)(第三卷,第二十一章,第一節)


3.「上帝藉著祂的預定,揀選了某一些人,叫他們有生命的盼望。對另一些人則判定歸於永遠死亡,關於這件事,凡屬虔敬的人,都不敢完全否認」(III‧21‧5)


4.「所謂預定,乃是上帝的永恆旨意,就是神自己決定,祂對世界每一個人所要成就的」(III‧21‧5)


這樣的標題,以及這些句子,很清楚表明加爾文主張雙重預定,也就是認為上帝的預定,有預定某些人得救,也預定某些人滅亡。
但是,這樣的標題,可以讓我們得出加爾文主張『積極遺棄』的結論嗎?
在這裡,我們可以得出加爾文講預定,是講積極還是講消極部分嗎?
他根本就沒講!
再來,事實上,上帝主動揀選一些人得救,卻撇下一些人不揀選,這是聖經的教導,不是嗎?
上帝揀選以色列,卻不揀選其他民族;
上帝揀選雅各,卻不揀選以掃。
這些『揀選一些,不揀選另一些』的經文,為數不少。
我們可以將這些不蒙揀選的,視為『遺棄』。
差別只是是上帝『積極遺棄』,還是『消極遺棄』,如此而已。
很不幸的,加爾文這些話,可以讓我們得出他主張『積極遺棄』嗎?




二、沒蒙上帝揀選,會有人願意悔改信主的嗎?
1.「『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39)請注意,我們之所以蒙基督看顧保守,這恩典必先由父施賜、、、、、『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6:44)」(III‧22‧7)


一個人要信主才能得救。
一個願意信主的人,上帝絕不拒絕。
但是,一個沒有蒙神揀選、蒙上帝賜他恩典的人,會去主耶穌那裡嗎?會願意信主嗎?
在加爾文的觀念裡,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這個人根本就不可能會願意悔改。
這也是加爾文主義五要點中第一點『全然的墮落』的教義。
另外,在這裡,我們一樣無法得知加爾文說這是積極預定,還是消極預定。




三、加爾文主張上帝積極遺棄?
1.「許多人為要護衛對神的指責,因此他們雖接受預定論,卻否認有被棄絕的人。這實在既幼稚又愚蠢,若無棄絕,就不會有揀選、、、、凡上帝所不揀選的,就是祂所棄絕的」(III‧23‧1)


2.「保羅說過,『上帝興起法老』、『祂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這等於說,上帝奧秘的安排,乃是叫人心剛硬的原因。對這一點,我同意奧古斯丁所說的,當上帝要使豺狼變成綿羊時,祂就運用恩典的強大影響來制服他們剛硬的心,把他們改變過來。因此,那頑固之人的不被改變,是因為上帝沒有施展祂更大的恩典能力。倘若祂願意運用那恩典的話,祂是可以隨意運用的」(III‧23‧1)


在這裡,一樣的,我們可以確定加爾文是主張『積極遺棄』,還是『消極遺棄』嗎?
看見那種『消極遺棄』的意味了嗎?
「上帝不揀選的,就是上帝遺棄的」。(上帝不是主動揀選一些人,把他們丟進地獄,而是上帝只主動揀選一些人帶進天堂,其他人上帝就留下他們,這就是上帝遺棄)
「當上帝要使豺狼變成綿羊時,祂就運用恩典的強大影響來制服他們剛硬的心,把他們改變過來。因此,那頑固之人的不被改變,是因為上帝沒有施展祂更大的恩典能力」(上帝要使壞人變好,上帝就會主動施行恩典感化。壞人沒有變好,不是上帝主動使他們變壞,而是他們自己本來就是壞人,上帝沒給他們恩典讓他們變好而已」




四、在『全然敗壞』的教義下,加爾文主張『積極遺棄』嗎?
1.「倘若有人攻擊我們,問我們為什麼上帝預先規定了一些人的滅亡,這些人為出生,焉能犯甚麼當受死刑的罪?、、、、因為我們都為罪所敗壞,都必為神所厭棄。、、、倘若一切上帝所預定滅亡的人,按照他們本來情況,就是當受死罪的,那麼他們之遭受滅亡,有甚麼可抱怨的呢?、、、、若是所有的人都是從敗壞中出來的,他們被定罪就不足為怪了。所以倘若祂永恆的旨意是要判定他們滅亡,而這滅亡,不管他們願否承受,是合乎他們本性的自然趨向的,他們就不要埋怨上帝不公道」(III‧23‧3)


2.「『你這人哪,你是誰,竟敢向上帝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羅9:20-21)」(III‧23‧4)


在這裡,我們看見加爾文主張的,是『積極遺棄』,還是『消極遺棄』?
是本來有好人要上天堂,上帝把他們硬丟進地獄?
還是所有的人都是壞人,本來就都要下地獄,上帝只是任憑他們下地獄?
是所有的人都是一團墮落的泥,從這裡面揀選出一些做貴重器皿;
還是本來就有人不是墮落的泥,而是尊貴的泥,窯匠硬將尊貴的泥做成卑賤的器皿?
加爾文的意思還不清楚嗎?




五、有那種上帝遺棄,可是卻願意悔改信主的人嗎?
1.「他們說神所預定受滅亡的人,若以無罪、正直的生活,想在神面前蒙悅納,都是徒然的。這是更大的褻瀆。他們這樣說,明顯是無恥的謊言,因為過正直生活的努力,唯獨來自上帝的揀選。因為神一切所遺棄的人,、、、不管怎樣都會不斷地犯罪激怒神」(III‧23‧12)


2.第二十四章標題:揀選由神的呼召而證實,被棄絕者的滅亡是自己所招致


3.「(選民)當他們未為那最高牧者召集在一起時,他們迷失在曠野中,與別人沒有甚麼不同,只是他們因上帝特別恩慈的保護,未至墜入永死的深淵。所以,若是你注意觀察,你就會見到被揀選者有那全人類所有的敗壞」(III‧24‧10)


4.「我們曾申明過,一切人都應當滅亡,只因為神的恩典,才能有蒙拯救的人」(III‧24‧12)


5.「那麼,祂為什麼施恩給這人,而略過另一人呢?、、、上帝能夠把惡人的意志改變為善良的,因為祂無所不能。祂能夠這樣做,那麼,祂為什麼不這樣做呢?只因為祂不願意做。若問為什麼祂不願意做,那就只有祂自己才知道」(III‧24‧13)


6.「主雖能改變他們的心,使之柔和,卻仍讓他們心中剛硬,這是因為祂不可改變的旨意已預定了他們的滅亡」(III‧24‧14)


7.「『祂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祂,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約12:37-38)。、、、神的恩典對人沒有吸引力,除非聖靈使這恩典在人心中發出芬芳。、、、福音的傳播有時使人觸怒,有時使人藐視,只有那蒙召的人欣賞領受」(III‧24‧14)


8.「我能肯定的說,除非神先動工,否則沒有人會來到神面前」(III‧24‧16)


9.「祂的應許乃是要對一切願意並追求祂的人施賜憐憫,可是除了那些祂所啟悟的人,沒有人願意追求祂。而那些祂所啟悟的人,就是祂預定拯救的人。、、、虔敬的人得著福音所應許的效驗,而不虔敬的人卻得不著絲毫益處。而神的光明啟迪,正是因永恆的揀選而預定了的」(III‧24‧17)


看見加爾文的主張了嗎?
遺棄論,是建立在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第一點『全然的墮落』上面的。
也就是說沒有任何一個人,會願意信主,因為所有人都墮落了、死亡了,死到沒有能力信主了。
所有人,罪都已經定了、都該下地獄去了。
除非上帝先給人恩典,否則絕對沒有任何一個人會願意信主。
在這種情形下,我實在不知道怎麼還一直主張加爾文說『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加爾文自己已經清清楚楚表明,根本沒有這種人!
『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這話是對的,加爾文以及加爾文主義者確實是這樣主張的;
但這話的後半部『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是錯誤的,因為加爾文和加爾文主義都認為根本沒有這種人。


綜觀以上,我們能得出加爾文主張『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這種積極遺棄的說法嗎?
當加爾文明明就不是主張積極遺棄,我們卻硬要說他主張積極遺棄,這樣是不正確的。
我要再強調一次:
加爾文自己講的是消極遺棄,絕對多數加爾文主義者也主張消極遺棄。
所以,請不要再把加爾文明明沒有主張的東西,硬套到他的頭上去。
另外,我也可以請大家自己去翻閱改革宗、歸正神學的大神學家所寫的書,還可以去看所有正式的歸正神學信條,
到現在,我還沒見到有哪些是在講『積極遺棄』的。
當幾乎所有重要歸正神學的神學家,以及正式的信條都在講『消極遺棄』時,為什麼硬要將積極遺棄這種觀念,套到加爾文以及加爾文主義身上去呢?


小小羊

Sunday, July 5, 2009

有主張『積極遺棄』的嗎?

以下摘自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06393.html

加爾文主義的歷代信條,有主張『積極遺棄』的嗎?
積極遺棄:一個人想信主,但上帝硬是不讓他信。
消極遺棄:人的本性根本就不會想信主,上帝只是任憑他們不信。

當然,即使是同一教派或同一神學,內部主張本來就會有所差異。但是,當我們要說某教派主張什麼,或某神學主張什麼,最好就是找出該主張正式的信條、公告、宣言之類。

另外,即使某些觀念不同於這些信條,但卻廣泛流行在信徒觀念裡,這樣也可以拿來作代表。比方說:當我們批判天主教,最好能找出對方正式的信條、公告之類。但是,有些觀念,如馬利亞崇拜,雖然不是正式天主教信條,但卻大量流行在信徒觀念裡,這樣我們也可以拿來當成天主教確實有很多人是這樣信。但是,除去這兩類,我們如果把天主教、各宗派很極端、很少見的主張,拿出來當成該教派的主流思想來批判,這會很嚴重。因為,這根本就是以偏蓋全。

而且,這種很極端、很少見的主張,本來影響的人、信的人就很少很少,拿出來批判,對眾多信徒的幫助不會太大,反而是誤將這種極端當主流,會很嚴重扣帽子,這非常不妥。

當然,我也承認,有很多神學主張,根本沒有什麼具體信條可以作正式參考。像阿民念主義就是,幾乎沒發展出什麼具體信條,只有大致的阿民念主義五要點。這時,我們真的也只能籠統來稱呼阿民念主義。

可是,加爾文主義卻不是這樣。它有很多正式信條。這些信條,幾乎都經歷大規模檢驗、會議確認。拿這些正式的加爾文主義信條的主張,我們就比較可以清楚客觀說:加爾文主義主張些什麼。當我們說加爾文主義主張什麼,問題是根本沒有信條是這樣寫,也沒多少信徒是這樣信,這時,我們硬說加爾文主義主張什麼什麼,這樣真的很不好。

回到『雙重預定』(揀選與遺棄)來。在救恩方面,加爾文主義是否主張『雙重預定』?是!一點也沒錯!加爾文主義是否主張『積極揀選』?是!一點也沒錯!加爾文主義是否主張『積極遺棄』?錯!是主張『消極遺棄』,不是積極遺棄。在『雙重預定』裡,加爾文主義簡單可以歸納成兩句話:『積極揀選,消極遺棄』。讓我們來看歸正神學的正式信條吧!從這些正式信條的條文裡,我們能說加爾文主義主張『積極遺棄』嗎?一、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又稱:華倫信條 Walloon Confession)(1561)1.第十六條、論永遠的揀選「我們相信亞當所有的後裔,既如此由於我們始祖的犯罪,墮落在敗壞與滅亡中,神就彰顯祂的恩慈與公義,因祂本是如此。在恩慈方面說,祂拯救並保守他們,是按著不變旨意,並不在乎他們的行為,在主耶穌基督裡所揀選的人脫離死亡;在公義方面說,把別的人留在自取的墮落與滅亡中。」說明:

1. 比利時信條是重要的加爾文主義信條。

西元1561年完成,在1618年多特會議時被確認並作一些修訂。本信條大規模介紹比較完整的加爾文主義觀念。

2. 第十六條是講揀選。我們很清楚可以看見『雙重預定』的教義(有些人被揀選脫離死亡,有些人被留在滅亡裡)、『全然的墮落』教義(亞當所有的後裔,既如此由於我們始祖的犯罪,墮落在敗壞與滅亡中),也可以看見『消極遺棄』的教義(在公義方面說,把別的人留在自取的墮落與滅亡中)。

3. 我換個方式講,本信條主張:所有的人都已經敗壞與滅亡,上帝揀選一些人脫離死亡,但留下一些人,任憑他們留在自取的滅亡裡。

4. 在這信條中,我們能說加爾文主義主張『積極遺棄』嗎?二、多特信經(Canons of Dort)(1618-1619)第一項 論神的預定1. 第六條「有些人蒙神恩典得以相信,有些人則否,這都是出於神永遠的定旨。、、、神所揀選的人,無論怎樣固執,神都按照這永遠的定旨,以恩典軟化他們的心,使他們願意相信;至於神所沒有揀選的人,神就按照祂的公義,決定任憑他們存邪僻頑梗的心。我們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神深奧、憐憫、同時又公義的本性,因為神對於同樣陷入滅亡絕境的人,卻用不同的方式對待他們,這就是聖經啟示的『神揀選與遺棄的元旨』」

2. 第七條「揀選是神不變的旨意,所以神在創立世界以前,純粹因為祂的恩典,就按著祂至高旨意所喜悅的,從全體人類中揀選一些人,使他們在基督裡得蒙救贖。論到全體人類,他們原本正直,但都因自己的錯謬而墮落,陷入罪惡與敗壞。」

3. 第十五條「聖經明白說神揀選的恩典,而且說這恩典是永恆的、人不配得的、是神白白賜下的。、、、聖經明說,並不是每個人都蒙揀選,而是指有一些人蒙揀選,其餘的人在神永恆的元旨中被遺棄。、、、、將他們遺棄,讓他們留在罪惡的苦海中(這苦海原是全體世人一同故意跳進去的),並不將得救的信心與歸正的恩典賜給他們,而按著祂公正的判斷,讓他們偏行己路。」說明:1. 多特信經是多特會議所決議出來的重要信經。


多特會議於西元1618年召開,歷時約一~二年的時間,有好幾個國家牧師、長老、神學家、代表一起開會。本會議主要是針對阿民念主義所提出的五點主張,用聖經進行檢驗,之後確認加爾文主義才合乎聖經。並為反駁阿民念主義五要點,該會議也制訂出加爾文主義五要點,以及比較詳細解釋此五要點的多特信經。

2. 一樣的,多特信經第六條、第七條、十五條,仍然主張『雙重預定』(並不是每個人都蒙揀選,而是指有一些人蒙揀選,其餘的人在神永恆的元旨中被遺棄)。

在這裡,我們也可以看見『積極揀選』的教義(神所揀選的人,無論怎樣固執,神都按照這永遠的定旨,以恩典軟化他們的心,使他們願意相信)、『消極遺棄』的教義(至於神所沒有揀選的人,神就按照祂的公義,決定任憑他們存邪僻頑梗的心)(將他們遺棄,讓他們留在罪惡的苦海中,並不將得救的信心與歸正的恩典賜給他們,而讓他們偏行己路)、『全然墮落』的教義(對於同樣陷入滅亡絕境的人)(論到全體人類,他們原本正直,但都因自己的錯謬而墮落,陷入罪惡與敗壞)(這苦海原是全體世人一同故意跳進去的)。

3.同時我也要提醒,加爾文主義在人得救的『積極揀選』上,並不是說上帝拿刀架在人脖子上強迫人信主,而是聖靈會一直加強感動,感動到人自願依自己自由意志來信主。而因為上帝的全能,祂一旦決定拯救,就不可能失敗。(神所揀選的人,無論怎樣固執,神都按照這永遠的定旨,以恩典軟化他們的心,使他們願意相信)

4.在這信經中,我們能說加爾文主義主張『積極遺棄』嗎?三、韋斯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1647)第三章 論神永遠的定旨1. 第三條「按照神的定旨(聖定),為了彰顯神的榮耀,有些人和天使被預定得永生,其餘的人和天使被預定受永死。」

2. 第六條「神既然指定蒙召者得榮耀,祂便藉著自己永恆的旨意,也是最自由的旨意,預先安排好達到此一目的的一切手段。因此,蒙召者雖然在亞當裡墮落了,卻被基督救贖:藉著聖靈的工作,在適當的時候,呼召他們對基督生發有效的信心,並使他們被稱為義、成為神的兒女、成聖、藉著信蒙神能力保守、以致得救。這一切恩惠,只臨到被揀選的人」

3. 第七條「至於其餘的人類,神乃是按照祂自己的意思,根據祂那不可測的計畫,隨心所欲的施予或保留其恩惠、、、、放棄他們、、、、」說明:

1. 這是由一百多位牧師與議員,一起開會討論,歷時三年,於西元1646年完成此信條。韋斯敏司特信條是歸正神學最重要的信條,規模最完整,也是加爾文主義的代表。全世界大量的歸正神學體系的教會,都以此信條為基準。當然,內容或有一些修正(如:洗禮與浸禮、一些儀式與教會規定之類、、、),但神學架構卻幾乎都以此信條為基準。

2. 在這信條裡,我們一樣可以看見『雙重預定』的教義(有些人和天使被預定得永生,其餘的人和天使被預定受永死),『積極揀選』的教義(神既然指定蒙召者得榮耀,祂便藉著自己永恆的旨意,也是最自由的旨意,預先安排好達到此一目的的一切手段)(這一切恩惠,只臨到被揀選的人),『消極遺棄』的教義(施予或保留其恩惠、、、、放棄他們),『全然墮落』的教義(蒙召者雖然在亞當裡墮落了)。

3. 在此信條中,我們能說加爾文主義主張『積極遺棄』嗎?四、浸信會信仰宣言(Baptist Confession of Faith )(1689)第三章 神的旨意1.第三條「按照神的旨意,為了彰顯神的榮耀,有些人和天使被選定因著耶穌基督得永生,以致祂榮耀的恩典得著讚美。其餘者遺留在他們的罪行中,被公平定罪,以致祂榮耀的審判得著讚美」

2.第六條「神既指定蒙選召者得榮耀,所以祂便藉著祂自己永恆與最自由的旨意,預定了達此目的一切途徑。蒙呼召者,雖在亞當裡墮落了,卻被基督所救贖;到了適當的時候,由於聖靈的工作,呼召他們對基督發生有效的信心;被稱為義,得兒子的名分,成聖,藉著信,得蒙祂能力的保守,以致得救。除了蒙神呼召的人以外,無人被基督救贖,蒙有效恩召,稱義,得兒子的名分,成聖與得救。」說明:

1. 浸信會信仰宣言(西元1689)、公理會信仰宣言(西元1685)、費城信仰宣言(西元1742),都以偉斯敏斯特信條為基準,修改了其中一些浸禮、教會規定、民事長官這些次要部分,然後制訂而成。但整個神學架構,都和偉斯敏斯特信條幾乎差不多。後來,偉大的浸信會牧師司布真,於西元1855年重新再版發行浸信會信仰宣言。(不過,現今有很多浸信會,已經走阿民念主義路線,而非歸正神學)

2. 浸信會信仰宣言,對於『遺棄』部分,更加淡化處理。在這信條裡,我們還是可以看見『雙重預定』的教義(有些人和天使被選定因著耶穌基督得永生。其餘者遺留在他們的罪行中,被公平定罪),『積極揀選』的教義(神既指定蒙選召者得榮耀,所以祂便藉著祂自己永恆與最自由的旨意,預定了達此目的一切途徑)(除了蒙神呼召的人以外,無人被基督救贖),『消極遺棄』的教義(其餘者遺留在他們的罪行中,被公平定罪),『全然墮落』的教義(蒙呼召者,雖在亞當裡墮落了)。

3. 在這宣言裡,我們能說加爾文主義主張『積極遺棄』嗎?到目前為止,這些重要的加爾文主義歸正神學信條,可有哪一個,是主張『積極遺棄』的?這些信條,都是歸正神學正式的加爾文主義宣言,都採用『消極遺棄』觀念,那種『積極遺棄』的主張從來就不是加爾文主義主流,僅只是極少數人的看法,並未被正式信條接納。既然如此,請不要再將『積極遺棄』觀念套進加爾文主義來。硬要說加爾文或加爾文主義主張『積極遺棄』,真的非常非常不妥。人家明明沒有的主張,我們就不應硬要說別人有;也不應該用極少數人的主張,拿來當成多數人的主張看待。

當有人說加爾文或加爾文主義主張「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時,我要用加爾文自己說的話來回答:「他們說神所預定受滅亡的人,若以無罪、正直的生活,想在神面前蒙悅納,都是徒然的。這是更大的褻瀆。他們這樣說,明顯是無恥的謊言,因為過正直生活的努力,唯獨來自上帝的揀選。因為神一切所遺棄的人,、、、不管怎樣都會不斷地犯罪激怒神」(III‧23‧12)

「我能肯定的說,除非神先動工,否則沒有人會來到神面前」(III‧24‧16)加爾文言詞有時很激烈,我非常不認同他那樣的態度。

但是,我可以體會當他觀念被人誤解時的心情。扣除加爾文自己那些表面上激烈的言詞,我們可以看見加爾文心中的吶喊:『我講的,明明就是「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這人就不可能願意悔改」,而根本沒講過「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這種話。

因此,請不要再將這種我根本就沒說過的話,硬說是我說的』我絕對體諒許多批判『積極遺棄』這種觀念的弟兄姊妹,但是,當你們說加爾文或加爾文主義主張『積極遺棄』時,我必須說:你們錯了。因為,加爾文和加爾文主義,並不是這樣主張的。請給加爾文一個公道,也給我們一個公道吧?這是我這一個小小加爾文者善意的提醒。

小小羊

Monday, December 15, 2008

Double predestination 雙重揀選

以下取材自R.C. Sproul -- Chosen by God

Double predestination 雙重揀選建立在equal ultimacy view 上。他們視神的揀選為symmetrical (均稱的) 。神選一些人上天堂,同時也選一些人下地獄。


他們認為神也在不信的人身上動工,讓他們不信。這種神學稱為“hyper-Calvinism” 。當代歸正神學家R.C. Sproul等人卻視為這種神學為“sub-Calvinism”或甚至稱他們為“anti-Calvinism” 。認為這神學是不符聖經教導的。


Hyper-Calvinism最愛用經文為Exodus7:2~5神使法老的心剛硬。


這段經文看來是神使法老犯罪. 。


一般我們會認為,使法老的心剛硬可分:-


actively


or


passively


actively 是指神直接干擾法老的心,如果是actively,肯定神是涉及法老的罪行。


Passively 則是完全不同的故事了,passive hardening 是神審判原已存在的罪。


神要讓那"人"已敗壞的心剛硬,要做的只是"任憑"他恣意妄為。而"任憑"這神學觀念在聖經處處可見。


這時我們需要搬出普遍恩典Common Grace這觀念來談。


普遍恩典Common Grace表神降雨給好人,也給壞人。是好人壞人都蒙恩得到的恩典。而救恩是基督徒的特殊恩典。


一個很重要的普遍恩典Common Grace是我們享受到神對這世界罪惡的束缚(restraint) ,罪惡在這世上受到警察,法律,公眾輿論(public opinion) ,權力制衡等控制及束缚。


神使人心剛硬,就是神不涉及這束缚(restraint) 。


法老可說是當時世界上最有權勢的人,幾乎沒有任何力量可以束缚(restraint)法老。

與其說神使法老的心剛硬,不如說神不束缚他,給他更大的自由。

結論:

神使法老的心剛硬,并非神直接的要法老犯罪,而是"任憑"法老,神并沒揀選"人"下地獄,而是"人"本來的結果是下地獄。

所以并無Double predestination 雙重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