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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anuary 6, 2009

老婦人過馬路





下面取材自 St. Louis Center for Christian Study 的傳單. 可到
http://www.christianstudy,org/ or http://www.gregscouch.com/


在一個晴朗的午後,你走在一個行人道上,看到一個步履蹣跚,踽踽獨行的老婦人手里拿著拐杖正找人幫忙要越過馬路。

你會有下面三個options:-

1.避色目光接觸,假裝看不到那或許老婦人就不會請你幫忙。

2.你會停下來幫忙老婦人過馬路。

3.你會把她推向馬路,讓車輾過。

若沒有神,以上三種都可能會發生。

如果“人”非有目的的被創造,我們就不會有目的的被存活。

一個烤麵包機被製造的目的是烤麵包。如果我們“人”沒有一個製造者,我們的所作所為根本無所謂,根本沒有目的。

沒有目的,那道德是沒有一個基準的。

薛華Schaeffer很喜歡拿存在主義大師Jean-Paul Sartre所說的話來引申

No finite point has meaning without an infinite reference point.若無一個無限的參照點,沒有一個有限點是有意義的。--- Jean-Paul Sartre


同樣的沒有一個infinite reference point,“人”也是無意義的(Meaningless) 。

傳道書1:2:“Meaningless! Meaningless! Everything is meaningless!”傳道者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

要了解“人”的重要或有意義否?那關鍵在這世界以外是否有位創造的神。如果這世界不是有個創造神,若沒有一個reference point,“人”的存在真的是虛空,真的沒意義。

沒有一位真正活著及和我們說話的神,我們“人”是荒謬的,是可笑的。沒有神,人沒辦法存在。

只有在基督教里,才能對“人”的窘態(predicament)找到答案。

看看馬丁路德的所講的偉大的交換Great Exchange。

基督拿走了我們的罪愆,祂承擔了我們的罪,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受難,因祂的受苦,我們被赦免,祂在世界上的時候向那些轉向祂的人無私的付出,因祂為我們的受罰,卻讓我們得到丰丰富富的恩典,丰丰富富的祝福。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2 Cor 5:21)

基督教里不是對“人”的窘態最好的答案。基督教是唯一的答案。
Christianity is not the best answer to the human predicament. Christianity is the only answer.

沒有神,我們是荒謬及該被詛咒的。
We can live neither with God nor without God
………..unless Jesus Christ was telling the truth when he spoke to humanity有神我們無法存活,也無法因沒有神而活著………..除非耶穌道成肉身是真的。

Monday, December 22, 2008

來自地獄的查經

  來自地獄的查經    
作者:Greg Johnson
呂清德譯

你正在上一個小組查經,你們已查完一篇經節,也談過了上下文及經節的結構;現開始討論要如何應用,其中一位建議說:“我們該遵守聖經所說的……”另一位則談論到他的服事開始軟弱,因他的一個同工簡直像個非信徒嘛!還有一位說“應用”是很個人的,所以他開始從經文上去找一連串該做的事,並列在紙上。這一組查經班犯了很可怕的錯誤,到底他們錯漏了什麼?

恩典、耶穌、上帝、基督教的信仰。所有的一切。

當查經成了一項罪行耶穌斥責法利賽人查經的心態,而這是我們一般查經班會犯的。“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

到底是什麼讓法利賽人 - 耶穌時代“認真”的信徒,被主那麼嚴厲地斥責?原來是他們查經的心態。聖經對他們來說已成了法規、生活的守則、一個可以讓他們自我稱義的綱領,他們以為應用聖經的經文表示要做更多的事。而耶穌所說的應用則是到祂面前支取那豐豐富富的恩典。
有兩種讀經方式,而錯誤的方式會讓你的靈魂越來越遠離永生的神。保羅要求提摩太做個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若只有一種方式,保羅則不會有上述的指示。神並不只是要我們拿起聖經讀一讀就算了,而是要我們精確地讀,問精確的問題。

問正確的問題

當你查考一篇經文時,最重要的問題不是問“要遵守那些規定?”這是法利賽人所問的,這也是為什麼他們努力了,結果反而是讓他們那顆向神的心更剛硬。道貌岸然之士或衛道者(moralists)一開始就發出錯誤的問題了。

正確的提問應該是:這篇經文里“神的恩典”在哪里?有時恩典的提示很明顯,但也可能你要往上下文去找,其實恩典也是神寫給和祂立約之民 - 祂視為珍貴的產業的一個事實。當然,在聖經里尋找恩典不表示我們就要迴避聖經的律法。聖經充滿了律法和指示,我們不可掉以輕心。但神頒下十誡- 律法 - 是要彰顯我們的罪,如此我們可以從“企圖在神面前以好行為來稱義”中解脫,也如此我們才懂得謙卑地把自己完全伏在耶穌的腳前,因在祂里面有超乎我們想像的平安。

神的律法是我們的老師,告訴我們需要耶穌的恩典。“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 3:24)這也是大有憐憫的引導,告訴我們如何在現實的環境里信靠神的恩典。神的律法把我們指向恩典,也因這樣我們才能夠喜愛神的律法。

衛道者面對的問題不是他們太看重律法,而是沒有認真待之。在我的經歷中,衛道者常常是絮絮不休地針對一些“容易”的律法,不斷重覆要求大家遵守 - 那些外表的行為。抑或他們會自己發明律法 - 且是在聖經里找不到的,(不可喝酒、不可跳舞、不可看電視。)他們以為守住了這些外表的行為,就可以轄制“罪”的力量,而事實上卻是讓罪有衍生的機會:形成一顆自我稱義的心。

你可以增添很多律法條文,如天上星星一樣繁多,但對你在敬畏神這事上卻丁點幫助都沒有。“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 2:23)”。只有恩典才能讓我們轄制“罪”,絕對沒有其他途徑。
恩典能激勵我們,同時也帶給我們能力以活出屬神的生命。是恩典教訓我們,讓我們能對世俗的情慾和不敬虔的心勇敢地說“不”,也因此能在生活上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 2:12)

事實上,很多信徒都知道該做些什麼,但缺乏的只是激勵和一種被授權的力量來鼓勵他們。我們靠自己是沒有能力遵守,但當恩典臨到,我們不再是靠著自己,我們可以透過那加強我們力量的耶穌基督成就一切事 - 恩典促成我們與眾不同。

“恩典能激勵我們,同時也帶給我們能力以活出屬神的生命”
真正朝向聖潔的成長 - 首先要改變的是我們的內心,其次才是行為 - 這樣的成長不是因為有一顆渴望好行為的心,而是從內心深處發出的一顆感恩的心,“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可9:24)

請不要殺掉你的歌利亞

兩組查經班,同樣查考撒母耳記上17章,大衛和歌利亞的故事。衛道者會如何查?容易極了,這不就是有關大衛和他所擁有的大信心嘛!因為大衛是充滿信心的,所以他打敗了那巨人。那“應用”呢?如果你像大衛一樣充滿信心,同樣的,你也可以打敗歌利亞。

很熟悉!對嗎?這樣的讀經,不單是把這歷史事件寓言化成一般的神話故事外,也是典型的衛道主義。法利賽人的心態,就是認為神的恩典無法和“罪”的力量對抗;而認為這經文本質上是談到我們,我們要如何做,及要做什麼才能制勝邪惡。或許你會覺得我很過火 - 我稱這樣的查經法為“來自地獄的查經”。

試想像另一組查同樣的經文。你問:“神的恩典在哪里?”你不需要查得很深奧。經文所強調的是神的信實多過大衛的信實。這經文特別告訴我們這場戰役不是大衛的,說得更恰當一點,是上帝的,“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47節)”這經文是告訴我們神為我們所做的事。

耶和華 - 才是這故事的英雄,不是大衛。是神把歌利亞交出(46節),除此之外,神還要做更大的事 - 祂開始高舉大衛成為一國之君,一個神應許永遠堅立的國度(撒下7章),這應許在多個世紀後應驗在大衛的後裔,萬王之王耶穌身上,祂繼承大衛王的冠冕,成為猶太人的王,並將為我們進入爭戰,及制勝我們最大的敵人,包括罪和死亡。在這經文里有數不完的恩典

1. 神視猶太人為祂的子民,和他們立下聖約。我們因信稱義進入此應許,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加 3:29)。我們知道神是屬我們的,我們也是屬祂的。

2. 神承諾祂的應許。我們可以相信祂(如大衛一樣)因為神是值得信賴的。祂對祂的子民是信實的。

3. 神高舉祂的領袖以完成祂的作為。這對在服事的同工是強而有力的訊息!神並沒有用罪惡感來高舉大衛(“如果你不做,沒有人能了”)。祂也沒有用羞恥感(“如果你沒有為上帝爭戰,你還能稱自己為以色列民嗎?)或恐嚇會失去救恩(“神會審判你”)。

祂也沒有要求我們渴慕屬靈的“表現”,(“如果你把石頭往那巨人頭上丟去,人們會很尊崇你”)或用私人感情來轄制(“我以前幫過你,現在該是你報答的時候了”)。神在祂的恩典里,事情就是這樣成了,祂能成就。

同樣的,今天我們一樣可以向祂祈求。

耶穌在呼召我們到禾場收割時,祂立了個“恩典激勵”的模式,耶穌並沒有說:“還不趕快去幹活!”,祂也沒有用羞恥感或罪惡感或世上的任何武器來催逼我們。沒有!祂只是把我們指向那大有恩慈的神,“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太 9:38)

這位為我們立下恩典模式的耶穌和那為我們贏得恩典的耶穌是同一位耶穌。耶穌是神高舉來拯救祂民的首領。聖經寫的不是關於我們,我們該做什麼,或我們該如何服事神。

耶穌說聖經是給祂作見證,是見證祂為我們所做的,以及祂如何獻上自己來服事我們。

聖經真正的應用全都在乎神的恩典。

Thursday, November 20, 2008

Freedom

以下為翻譯自Greg Johnson http://gregscouch.homestead.com/Lectures.html
的appendix2Predestination Brings Freedom


人總是或多或少會認為自己會被神相中,一定是他有比較不負眾望的地方,白話一點就是他一定是有某此地方是“配”得神相中的。

而這“配得”是含某種”“work”成份。

你和他說救恩全然是恩典,神choose你,即使你不配。

他會回答:「對!在恩典中,我需要做得更好,我真的佷失敗,做得不夠。」

Maybe他也會回答:「是啦,但恩典是恩典,恩典是要帶有責任的,不是main main (馬來話) 開玩笑的。

我們(基督徒)總是試著用“做工”的心態來和神聯繫,這無形中讓我們感到驕傲,我們總是會受Arminianism 那一套“自由意志”給說服。

人的本性傾向 ∶上帝要我做"一件事"----去相信,一旦我相信,等於我完成了我的工作,所以我配得上天堂。

Hard-line 的Arminian圈子甚至會告訴我說∶這還不夠的,除非我夠聖潔,不然我還是要地獄去,或謂我曾犯了不可赦免的罪,將要受刑,受詛咒,即使我已sinlessly perfect from here on out。是那麼的Legalism。但這并不是基督教的教義。

Calvinists也很容易掉入Legalism。因為他懂預定論,所以他會覺自己是出類拔萃的基督徒,更了不起的是他懂歸正神學,他的神學是”正”的,你是”歪”的。 驕傲慢慢滋長。

驕傲---是Legalism最容易患的心態,要小心!

注∶在老頭子的個人經驗里,就遇過如此的Calvinists,在太強調神的主權下,變得宿命,不鼓勵禱告求神,認為那是干擾神的主權,也同時把上帝擬人化,神變得像是一位傳統式的大家長,或一位皇帝(不一定是壞皇帝)。言談高高在上,因為他是”歸正神學”。

If God really is for us, and if had nothing to do with that decision – if even our faith was given to us by the Father – then there’s no room for boasting. 我們有什麼可誇口的.

上帝權威的揀選讓我們不敢驕傲,讓我們知道自已的不足,懂得在神面前謙卑。

因神那永恆不變的愛,祂那不帶一絲條件的恩典,讓你願意見證祂,榮耀祂,在恩典里你沒有責任,也沒有義務為神做見證,但祂的愛溶化你,你會願意榮耀祂,會在生命里見證祂的大能,也本能的願意負起這樣的責任。

當神的祝福從頭澆灌到你心房時,你無法想像當初你接觸到神的律法,神的聖潔,神的主權,那種诚惶诚恐,但這祝福讓你從戰戰競競中解脫出來,那自由是多麼的充滿感恩。

你會有如下述的自由:-

1. Freedom from shame, guilt & insecurity

從shame, guilt & insecurity恥辱,罪惡&不安中解脫出來.

羅馬書8章:28~39,沒有任何事可以把你從神的愛中分開----不論是過去,或未來的任何一件事,沒有人可以抵擋你,即使目前不好的事(全部事),都是朝向你的益處去行,使你更像耶穌,神揀選你,不是因為你的信心,而耶穌也不以你為恥,----即使你很糟糕(希伯來2:11),你能成為祂家庭中的一份子,祂引以為傲,祂愛你,當然祂知道你一切不為人知的壞事。

在祂的憐憫中展露祂的榮耀。

律法不再是你的敵人,而是你的朋友。

你可以坦然無懼的到神的面前來。

2. Freedom from destructive Perfectionism

從destructive的自命清高的框框中脫出來.

If God is really for you, 那你可以停止扮清高。如果你意圖把自已弄得很清高,祂不會領情。

祂揀選你不是因為你有很大的信心。

如果你是為了他人而顯出清高的樣子,省省吧!當我們支離破碎時,肯放下身段時,也是神大大要顯出祂憐憫的時候。

神能張顯祂的榮耀不是因為你看起來好像什麼都有,信心不是一件”工作”,你把它當工作也不會為你贏得獎章。

讓神成為神,如果你不能放下身段,展示你的不足,別人無法看出神的力量。
Let God be God. If you won’t show your weakness, then others won’t see power displayed in it.

3. Freedom from legalistic man-made rules

從人為的教條中釋放出來。

我們喜歡用人為的教條來judge別人,它讓我們看起來清高,Judge別人使得我們滿意自己的表現(又是驕傲),該這樣穿,不該這樣穿。該這樣打扮,不該這樣打扮。該這樣做,不該這樣做。該喝這,不該喝這。可以抽煙,不可抽煙。可以跳舞,不可跳舞。崇拜該是這樣的方式。

If we’re all about God’s glory, there’s no room for any of this.

做你該做的來耀神,而不是比較。

God has freed you from judging others。神已把你從論斷人中釋放出來。你不會明白神主權的恩典至到你清楚的知道你只是一個大蒙祝福的乞討者。

You had nothing to do with it --- you’re just a receiver。
你無須做什麼,--- 只是領受。

4. Freedom from Penance

從苦修僧的心態中解脫出來。

Even Repentance can be a Sham if we’re trying to approach God with some vestige of self-reliance. Biblical repentance is a freedom we can enjoy daily, while penance is its counterfeit.
如果我們試著親近神而還帶著一絲絲"靠自己"的痕跡,悔改會是一個很虛假的(sham),聖經的悔改是要我們每天都可亨受到自由。然而"苦修式"的悔改是贗品。是假假的。

God has obligated himself to receive any repentant sinner who comes to him. Without this realization, true repentance is impossible. Until we realize that God is for us, we cannot truly be for God.


Thursday, November 6, 2008

Why God is Selfish



Why God is Selfish
a.k.a. Theology slays Barbie religion
>>>>>http://gregscouch.homestead.com/BarbieReligion.html
神為什麼自私? 看神學如何鏟除芭比信仰
by Greg Johnson
呂清德譯

一.一個問題

我們常會問這樣的問題:『為什麼神不讓我獲得[ ] ?』往空格填充,寬敞完美的豪宅,高薪輕鬆的工作,英俊高大威猛多金的丈夫,十全十美美麗大方的妻子,舒適豪華的轎車,強壯完美的体魄,這是我們現代常見的問題,我稱之為芭比信仰。

試想一位小女孩逐漸長大,亭亭玉立,一心想成為芭比娃娃,夢想有一天會擁有像肯尼(Ken)一樣的白馬王子,有一天會擁有芭比轎車,有一天會擁有芭比豪宅,(我懷疑到底有多少人真正有芭比房子。)“有一天”她想她一定會成為芭比娃娃,但事與願違,她沒擠上大學,体重增加了卅磅,開一輛二手破舊靈鹿,孤家寡人卻美其名為單身貴族,幻想破滅,整個世界徹底崩潰,到那里才可以找到希望。

故事進行著,有一天她成了基督徒,『我相信耶穌會把我變成芭比娃娃』她立下心志,她相信神會為她生命帶來白馬王子,她相信神會幫助她買得起芭比轎車,她也相信神會在她真實人生里給她一棟芭比豪宅,只有耶穌能實現她生命中的美夢。

為什麼神不給我 ?為什麼神那麼自私?這是基督教神學首先要回答的問題。

多年以前,我對這問題提供了錯誤的答案,還自以為幫助了神解決了祂的人際關係,我堅持神在祂的大有憐憫之下是不自私的,


當我看到我親愛的弟兄姐妹深陷在希望落空時,而我一直向他們保証道:『我相信神有一天會給你完美的老婆/丈夫/工作/健康……..,神….有祂自己的時間。』時,我還以為我是蠻鼓勵他們的。我完全錯了,我完全誤解了整個問題的所在。

二.神以為祂是老幾?

對!這才是問題的所在,神以為祂是誰?下意識里,我們以為神不該是自私的,祂應該和我們分享,難道神沒上過幼兒園嗎?老師不都教小朋友要和別人分享嗎?

理所當然,人的思維,人的標準,神不應該是自私的。

弟兄姐妹,祂不該愛人如已嗎?愛祂的鄰舍嗎?祂該把我們的利益和祂的等量齊觀,祂的意念該是我們的意念,神終該是好的神吧?畢竟自私(對人而言)不是件好事,所以神該把我們平等看待,這聽起來不是很自由嗎?且多麼的民主,是那麼的美國式:棒球,萍果派,一位願意和人分享的神,把神說成自私好像把基督徒領向錯誤的方向。


三.審判神


在還沒進一步說明前,讓我們針對全能神的罪行來審訊,把祂帶到最高法院。

案件

被告:上帝
職業:創造者
地址:無所不在,特別是住在“天堂”
罪名:自私

檢舉人蒐集了如山的證據堆放在審判台前,最顯著是來自被告所著的書,列舉如下:

1. 地獄,充滿火焰,億萬人要在那受苦,而被告卻說此乃是為了“顯示祂的忿怒”。
2. 不能容納其他宗教,稱他們為偶像崇拜,并將懲罰他們(林前六:9~10)
3. 不能容忍人們各種享受的行為。(出廿)
4. 堅持人們隨時向被告專注,無法容忍沒有如此行的人。(林前十:31)

檢舉人并控告被告把兩個年青人拿答、亞比戶燒死(利十:1~7),更進一步指控被告擊殺一位為了保護約櫃免從推車掉下名叫烏撒的人,(撒下六:6~8),且有一時期,被告把全地球的人類殺光,只剩八口(創六~八),比較近期的,祂奪走了一對夫婦的生命,既使他們把金錢奉獻給被告的教會(徒五:1~11)。被告以為祂的條規是唯一的條規,認為每個人都該繞著祂走。檢舉人堅持祂是自私的。

案情將如何發展呢?這宇宙的創造者在這自私的罪名上證據鑿鑿,恐怕卡巴星也無法幫祂脫罪了。

四.上帝不是一個器皿

這是一個事實 ── 一旦掌握了這個事實 ── 將重新認識神,要明白,其中一個崇高無比的激情能促使神和人交流,原來神最關注的是祂的一切所為是否能為祂帶來榮耀。

什麼?神以為祂是誰了?宇宙的中心嗎?是的!祂是的,神所關注的是祂的名望,神是自我中心的,也可以說祂是自私的,但對一個那麼自我中心,祂又顯得太寬容大度了,把祂心愛的獨生子成為我們的救贖。從聖經我們會知道一件事,神祂最崇高的關注是祂的名被尊崇…..試看下耶穌教導我們的主禱文,在我們還沒有得到我們所需時,我們先祈求人們都尊神的名為聖,願神的國降臨,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9~13)

這錯嗎?如果你我以為自己是神,是可以自我中心,那就大錯特錯了。為什麼?因為你我不是神,而神是神,神祂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可以讓祂有權行任何事,這是陶匠對祂的粘土持有的特權(羅九:21)試想下,耶穌說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神本身也沒違反祂的誡命,祂不是一個偶像崇拜者。如約翰派伯(John Piper)寫道:『這宇宙中對神最充滿熱情的心,就是神的“心”。』

大概在四百年前,奧古斯丁很清楚的闡明了這點,他解釋道:『世上每一樣東西,不是器皿(instrument)就是個目的(an end)。)器皿是一個擁有超過它本身用途的東西,鉛筆是用來書寫的器皿,圖畫是用來展示美的器皿,器皿為對某個“目的”有適當的用途,只有神本身不是個器皿,奧古斯丁申辯道,神是每樣東西存在的“目的”。每個東西都是構成此目的的手段。

什麼?“人”也是嗎?人只是供這“目的”的手段,只是一個拿來用的東西嗎?是的。(這爭論的另一面意味著,既然我們“人”是創造來供給一個比我們還高的“目的”來使用,那“人”是否有個特殊的意義,特別的價值。)在十七世紀最好的神學家發展出一套教育工具供給孩童及初信者學習時,要他們掌握的第一個事實,威斯敏斯特問道:『什麼是人的主要“目的”?也就是什麼是我們的用途,為什麼我們在這里?為什麼神創造我們?答案呢?“人”的主要目的是榮耀神,及永遠的享受祂。』不認識這點,無法正確的透視及領會到經文所述。缺了這,神變成了我們用來操控以取得我們所要的器皿(包括救恩,個人平安,財富…..及其他…)。


五.芭比信仰的死亡

這是101神學,神的而且確是很自我中心,所以有一件事是我們不可犯,不可視神為達至某個目的的手段(never treat God as a means to some other end)。

這是芭比信仰最大的罪行,我們的文化提供了我們的價值觀,目標及需要。它告訴我們要成為芭比娃娃,擁有我們的理想伴侶,車子,房子,健康,一切的一切。神只介入讓我們取得我們的所需,這是偶像崇拜的基本形式 ── 把神視為達成另一個更高目的── 美國夢的手段,薛華(Francis Schaeffer)在卅年前警告說個人平安及財富將成為美國宣講的神。我們如果不能完全棄絕那捆綁我們的美國夢就無法理解神。我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芭比。

六.在神的自私中受到保護

在神里我們是安穩的──包括芭比。神的自私成了我們可以尋求祂祝福的理由。大衛尋求赦免,說道:『耶和華啊,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因為我的罪重大。』(詩 廿五:11)

耶穌告訴我們祂會應允我們的禱告“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十四:13)。聖靈在世上的工作是要榮耀耶穌基督(約十六:14),而耶穌末世的再來是“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帖後一:9~10)。因為這些,認識耶和華榮耀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哈二:14)。芭比信仰不單純只是個信仰,而是有關神的聲譽。

因為神對祂自己守諾,神也對祂選民守諾,甚至神從罪惡中拯救罪人 ── 這寬容大度的屬天行動 ── 神也堅持祂如此做是為祂本身的利益多過我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賽四十八:11)。神當然要潔淨祂的聖殿,消除掉偶像及完成對我們的救贖。我們的財務狀況可能看來像沒有明天,我們當中任何人可能在晚年時孓然一身,貧病交加的歸天家,我不能保証這樣的事不會發生,但我可以保証神會因祂的名向我們應允祂是昔在,今在,未來一樣的神。因祂的基本的自我中心性,我知道我們在基督里的命運是安穩的。


此篇文章原文可見於 http://www.christianstudy.org/

Tuesday, September 30, 2008

Three Views on Predestination

(請按圖片left click放大)

摘自Greg Johnson – Predestination (God’s sovereignty in Salvation)
Http://www.christianstudy.org/

American Sacred Cattle
Sacred Cow # 1 Human Goodness 人的良善
Sacred Cow # 2 Democracy 民主
Sacred Cow # 3 Individual choice 個人的選擇

'Christian' Version 基督徒的版本
1. We have the moral ability to choose God. 我們有"道德能力"來選擇上帝.
2. God is trying his best to save everybody he can. 上帝儘量盡衪的能力來救祂的能力
3. God can’t change your heart unless you let him. 上帝無法改變你的心志,除非你讓衪改變.

以上版本已讓基督徒越來越遠離真理.



  • 約400 AD, Augustine 和 Pelagius 為此教義爭辯 , Pelagius 甚至被責為異端.在Council of Orange in 529 AD, Free Will 不被認同.


  • Again in 855, the Council of Valence affirmed a double predestination.



  • 十六世紀Protestant Reformation, 馬丁路德 稱此預定論的教義為教會的心臟.Martin Luther called the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 the cor ecclesia, the heart of the Church. 此預定論教義雖稱為Calvinism,但馬丁路德寫有關預定論的文章多過加爾文. Luther wrote more about predestination than did John Calvin, even though the term .Calvinism was unfortunately applied to the doctrine.

In Ephesians 1:5-6, for example, Scripture tells us when this choice took place before creation, in eternity. And the Bible tells us what this predestination is unto adoption through Jesus, to be holy and blameless before God. And it tells us here why God chose us so that his glory could be praised.


以弗所書第一章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5.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6.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Three Views on Predestination預定論三個觀點


問題不在基督徒信不信預定論,真正的問題在: 神揀選誰?(或更重要的是)為什麼祂揀選此人? The real question is this: whom did God predestine to eternal life, and (even more importantly) why did God choose those He predestined?


1. The optimistic view: 樂觀派認為


神揀選每個人,但人有veto-power. 此觀點和聖經不符. The Bible doesn’t say that everyone is predestined, but only those who will eventually believe and enjoy eternal life.



Christians are frequently called the elect and are said to be the chosen ones (see Rom 8:33; 11:7; 1 Cor 1:27-29; Col 3:12; 2 Tim 2:10; Tit 1:1; 1 Pe 2:8-9). God hasn’t chosen everyone. He’s chosen some for eternal life and not others. But on what basis has God chosen some?



基督徒稱自己為被揀選的.見:


Rom 8:33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或作: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


林前1:27.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28.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29.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


Tit 1:1神的僕人,耶穌基督的使徒保羅,憑著神選民的信心與敬虔真理的知識,



2. The Arminian view: 愛米念派的觀念


神揀選了一些人,因祂預知這些人會和聖靈合作.神給每個人同樣的恩典,那些和聖靈合作就被得救,神揀選我們因祂知道我們會選祂. God has predestined some to eternal life because He saw in advance that such persons would cooperate with the Holy Spirit and believe by their own free will. God gives everyone an equal amount of grace, and those willing to cooperate with the Holy Spirit are saved. God chose us because we were going to choose Him.



3. The Reformed (Calvinist) view: 歸正的觀念


神揀選了一些人, 不是因祂預知這些人會信祂,是神祂自己的奧秘. 神揀選我們既使我們會拒絕祂, 不是我們會合作. 神揀選我們, 祂改變我們的心, 祂一直保守到祂揀選的都不失落.God predestined some to eternal life, not because He saw that they would have believed on their own (They wouldn’t have!), but because of His own secret purpose. God chose us despite our rejection of Him, not because we would be cooperative. God chose to change our hearts, and he has done so and will continue to do so until all of his elect are gathered to h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