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21, 2009

“預定”相關經文

以下是摘自http://forum.nylbcsbc.org
親愛的讀者們﹐聖經中的預定論涉及面很廣﹐歷史討論中有過單預定還是雙預定的討論。前者認為﹐上帝自是預定一些重要的歷史時刻﹐好比人出生長大結婚死亡等﹐好像畫成人類生命的大綱。後者認為﹐上帝預定了人生命長河中全部的=細節。新約中希臘文“PREDESTINE”出現過六次﹐可以查看所有經文彙編中條文。希臘文的意思就是“預定”﹐揀選﹐首先分別出來以及指定﹐決定等意思。由於時間有限﹐我們首先看聖經經文的中文翻譯﹐請聯繫下面網頁讀以下經文﹕看看預定有什么意思﹐和人類的生命有什么關係。 明天我們再討論這個問題﹕

http://www.ebaomonthly.com/bible/bible_search.php

找到 16 節相關經文:

創世記
24:14 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他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 And let it come to pass, that the damsel to whom I shall say, Let down thy pitcher, I pray thee, that I may drink; and she shall say, Drink, and I will give thy camels drink also: let the same be she that thou hast appointed for thy servant Isaac; and thereby shall I know that thou hast shewed kindness unto my master.
創世記
24:44 他若說、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就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 And she say to me, Both drink thou, and I will also draw for thy camels: let the same be the woman whom the LORD hath appointed out for my master's son.
撒母耳記上
16:1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既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你為他悲傷要到幾時呢.你將膏油盛滿了角、我差遣你往伯利恆人耶西那裏去、因為我在他眾子之內、預定一個作王的。 And the LORD said unto Samuel, How long wilt thou mourn for Saul, seeing I have rejected him from reigning over Israel? fill thine horn with oil, and go, I will send thee to Jesse the Bethlehemite: for I have provided me a king among his sons.
以西結書
43:21 你又要將那作贖罪祭的公牛犢燒在殿外、聖地之外預定之處。 Thou shalt take the bullock also of the sin offering, and he shall burn it in the appointed place of the house, without the sanctuary.
但以理書
1:18 尼布甲尼撒王預定帶進少年人來的日期滿了、太監長就把他們帶到王面前。 Now at the end of the days that the king had said he should bring them in, then the prince of the eunuchs brought them in before Nebuchadnezzar.
路加福音
22:22 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And truly the Son of man goeth, as it was determined: but woe unto that man by whom he is betrayed!
使徒行傳
3:20 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 And he shall send Jesus Christ, which before was preached unto you:
使徒行傳
4:28 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 For to do whatsoever thy hand and thy counsel determined before to be done.
使徒行傳
13:48 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 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And when the Gentiles heard this, they were glad, and glorified the word of the Lord: and as many as were ordained to eternal life believed.
哥林多前書
2:7 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 神奧秘的智慧、就是 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 But we speak the wisdom of God in a mystery, even the hidden wisdom, which God ordained before the world unto our glory:
加拉太書
4:2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But is under tutors and governors until the time appointed of the father.
以弗所書
1:5 又因愛我們、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Having predestinated us unto the adoption of children by Jesus Christ to himself, according to the good pleasure of his will,
以弗所書
1:9 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 Having made known unto us the mystery of his will, according to his good pleasure which he hath purposed in himself:
以弗所書
1:11 我們也在他裏面得了基業、〔得或作成〕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預定的. In whom also we have obtained an inheritance, being predestinated according to the purpose of him who worketh all things after the counsel of his own will:
帖撒羅尼迦前書
5:9 因為 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着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For God hath not appointed us to wrath, but to obtain salvation by our Lord Jesus Christ,
彼得前書
2:8 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或作他們絆跌都因不順從道理〕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 And a stone of stumbling, and a rock of offence, even to them which stumble at the word, being disobedient: whereunto also they were appointed.
pastor56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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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ly 6, 2009

甚麼是『雙重預定論』?

加爾文主張「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以下摘自:-
甚麼是『雙重預定論』?是說:
神若預定一個人得救,他就一定得救,甚至這人想要拒絕救恩,也不能;
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是這樣嗎?
加爾文說過這樣的觀念嗎?

我們要很小心,當我們說加爾文說過甚麼的時候,最好能確認一下,這是『他自己說過』,還是『那個宗派、主義』說過,甚至只是『我們自己以為』的?
是『加爾文自己』說過,還是『加爾文主義』說過?真的有說過嗎?
我們是否能找出對方說過的資料?
比方說:文字記錄(像:書籍、信件、、、、),影音記錄(錄音帶、聲音檔、錄影帶、影像檔、、、)


加爾文最重要的文字紀錄,就是他寫作的『基督教要義』一書。
事實上,當我們要研究加爾文講過些甚麼,這本書是很重要研究他思想的書籍。
透過這種比較屬於『第一手』的資料,我們比較能確定當事人是否有講過甚麼話、傳遞過甚麼觀念。


當然,我們所說的誰講過甚麼話,不一定要每個字都一模一樣。
只要能表達出當事人要表達的意思,這樣就可以了,不需字斟句酌。
但是,我們必須很謹慎,要先確定對方講那句話,他真正的意思是在指甚麼。
有時,對方講的話,表面上看起來意思好像是這樣,但其實真實意思卻不是這樣。
聖經中常會有這樣的狀況出現,這時,我們必須用上下文、前後文、整本聖經觀念去看,才比較不會誤解。
同樣的,當我們說加爾文說過些甚麼時,
1. 我們必須先確定,加爾文真的有說過嗎?
如果那只是加爾文主義說的,或是別人說的,甚至只是我們自己以為的,那我們就不能說那是加爾文說的。
2. 再來我們必須確定,加爾文說的話,他真正的意思是指甚麼?
這時,我們必須用上下文、前後文、整本書籍觀念去看,才比較不會誤解。


加爾文是偉人,但他絕不是無誤的人。
他有很多觀念,被後代教會棄置不用。
可是,在雙重預定部分,是這樣的嗎?


在雙重預定部分,包括『揀選』和『遺棄』兩種教義。
當人說加爾文認為揀選部分:
「神若預定一個人得救,他就一定得救,甚至這人想要拒絕救恩,也不能。」
這話是對的。
因為,這正是加爾文自己,以及所有加爾文主義所一致同意的觀念。
在加爾文主義五要點裡,叫『不可抗拒的恩典』。
問題是,在『遺棄』部分,說加爾文這樣主張:
「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我敢說,說加爾文說過這種話的人,大概是錯了。
同時,加爾文主義者,也幾乎不接受這種觀念。
這是很多人對加爾文以及加爾文主義的嚴重誤解。
要批判,不是不行,但真的要先弄清楚人家的主張才好。
當我們誤解人家的意思,甚至硬說人家主張甚麼,可是人家根本就沒這樣主張,這樣的批判,就很不妥。


我還會專文詳細講雙重預定部分。
但現在必須簡單帶過一下,大家才會有概念。
歸正神學,是加爾文主義的神學。
對於『遺棄』,有兩種:
一種是『積極遺棄』:上帝把想悔改的人推下地獄,不讓他得救。
一種是『消極遺棄』:上帝略過祂遺棄的人,不施恩給他們,這些人就會順其本性下地獄。
我們也已經多次介紹過這觀念:
上帝預定,可分為兩大類:
『積極預定』:計畫、引導。
『消極預定』:許可、任憑。


「神若預定一個人得救,他就一定得救,甚至這人想要拒絕救恩,也不能」,
這句話,就是上帝『積極預定』、『積極揀選』,也就是上帝『主動』去計畫、引導祂所揀選的人,在他們心中動工,使他們後來能信主得救。
「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這句話,是上帝『積極遺棄』,上帝主動去計畫、引導,甚至在人心中動工,使人無法得救。


加爾文自己,以及整個加爾文主義絕對多數,還有歸正神學,都否定上帝是『積極遺棄』,而認為上帝是『消極遺棄』。
當上帝對人進行得救的揀選時,是『積極揀選』;
當上帝對祂遺棄的人預定時,是『消極遺棄』。
甚麼是消極遺棄?
簡單說,就是所有的人,本來都已經死在罪裡面了。上帝從死人裡面,揀出一些人來使他們得救。至於其他上帝遺棄的人,上帝只需『任憑』、『許可』他們繼續死下去,如此而已。這些死人,本來就不會主動要去信主,除非蒙上帝恩典,否則依人的本性,沒有人願意信主。上帝不是積極、主動把他們丟進地獄,而是任憑他們順本性下地獄。
有極少數的加爾文主義者,是主張『積極遺棄』沒錯。但那從來就不是主流,也不被正式的信條接受。
但是,那些極少數人的主張,可不能表示那就是加爾文自己主張,也不能表示是加爾文主義多數人的主張。


這種『積極與消極』預定、旨意、揀選的觀念,早在教父時期,就已經被採用,不是加爾文主義所獨創。
約伯記裡,我們可以發現,明明就是魔鬼要害約伯,上帝只是許可,上帝並不是主動叫魔鬼去害約伯。
可是,聖經一樣說:
『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伯42:2)
即使約伯受苦事件是魔鬼幹的,上帝根本不是主動,但聖經一樣將這些歸在上帝旨意裡。
但我們很清楚可以看見,這是種上帝消極的預定、消極的旨意(許可、任憑),而不是上帝積極的預定、積極的旨意(計畫、引導)。
換言之,當我們聽見『上帝預定』、『上帝遺棄』,請不要太自動就以為這是指『上帝積極預定』、『上帝積極遺棄』。
這是對預定論非常嚴重的誤解。


小弟才疏學淺,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一書,除了最後關於教會部分之外,其他部分已經反覆讀過好幾次。
我不是加爾文專家,但是,我一直看來看去,實在看不出加爾文有那種上帝『積極遺棄』的觀念。
很多人都認為『加爾文說』、『加爾文主張』,但事實上,加爾文根本就沒有這樣說,那是大家自己想當然爾以為的。


首先,我要先簡單講一下一個重要觀念:
加爾文是將『預定』放在基督教要義一書『救恩論』(第三卷)領域裡,而不是放在『上帝論』(第一卷)領域裡。
大致來說,加爾文是這樣用的:
預定……………講到救恩時,才用這詞彙。
攝理、護理(保護管理)……………在上帝論時,是用這種詞彙,而不用預定這詞彙。
預定…………比較狹義。
攝理…………比較廣義。
當然,我們一般通俗而言,講到上帝管理宇宙萬物時,也用『預定』這詞彙,這算是比較廣義的使用,也沒有甚麼不對。
但是,當我們講到『加爾文說』的時候,還是要謹慎一些比較好。
畢竟,他講到預定時,是在狹義的救恩論領域裡面才使用。


在基督教要義裡,加爾文的預定論,共計四章,擺在因信稱義的章節後面。(中間還有關於基督徒自由、禱告這兩個插進來的部分,但這比較無關書籍整體結構)
第二十一章:論永恆的揀選,即神預定某些人得救,某些人滅亡
第二十二章:預定論在聖經上的證據
第二十三章:斥誹謗預定論的謬說
第二十四章:揀選由神的呼召而證實,被棄絕者的滅亡是自己所招致


以下,我列出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一書的資料,大家自己看加爾文是主張『積極遺棄』,還是『消極遺棄』。
我會按章節一直摘錄下去。


一、加爾文主張揀選與遺棄,就表示他主張上帝『積極遺棄』?
1.第三卷第二十一章章標題『論永恆的揀選,即神預定某些人得救,某些人滅亡』


2..「上帝的恩典,並不是毫無分別地把得救的指望賜與所有的人,卻是將就恩賜與某些人,而對另一些人則加以拒絕。若不明白這個道理,就必減損了神的榮耀,並減少真正的謙卑心」(III‧21‧1)(第三卷,第二十一章,第一節)


3.「上帝藉著祂的預定,揀選了某一些人,叫他們有生命的盼望。對另一些人則判定歸於永遠死亡,關於這件事,凡屬虔敬的人,都不敢完全否認」(III‧21‧5)


4.「所謂預定,乃是上帝的永恆旨意,就是神自己決定,祂對世界每一個人所要成就的」(III‧21‧5)


這樣的標題,以及這些句子,很清楚表明加爾文主張雙重預定,也就是認為上帝的預定,有預定某些人得救,也預定某些人滅亡。
但是,這樣的標題,可以讓我們得出加爾文主張『積極遺棄』的結論嗎?
在這裡,我們可以得出加爾文講預定,是講積極還是講消極部分嗎?
他根本就沒講!
再來,事實上,上帝主動揀選一些人得救,卻撇下一些人不揀選,這是聖經的教導,不是嗎?
上帝揀選以色列,卻不揀選其他民族;
上帝揀選雅各,卻不揀選以掃。
這些『揀選一些,不揀選另一些』的經文,為數不少。
我們可以將這些不蒙揀選的,視為『遺棄』。
差別只是是上帝『積極遺棄』,還是『消極遺棄』,如此而已。
很不幸的,加爾文這些話,可以讓我們得出他主張『積極遺棄』嗎?




二、沒蒙上帝揀選,會有人願意悔改信主的嗎?
1.「『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39)請注意,我們之所以蒙基督看顧保守,這恩典必先由父施賜、、、、、『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6:44)」(III‧22‧7)


一個人要信主才能得救。
一個願意信主的人,上帝絕不拒絕。
但是,一個沒有蒙神揀選、蒙上帝賜他恩典的人,會去主耶穌那裡嗎?會願意信主嗎?
在加爾文的觀念裡,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這個人根本就不可能會願意悔改。
這也是加爾文主義五要點中第一點『全然的墮落』的教義。
另外,在這裡,我們一樣無法得知加爾文說這是積極預定,還是消極預定。




三、加爾文主張上帝積極遺棄?
1.「許多人為要護衛對神的指責,因此他們雖接受預定論,卻否認有被棄絕的人。這實在既幼稚又愚蠢,若無棄絕,就不會有揀選、、、、凡上帝所不揀選的,就是祂所棄絕的」(III‧23‧1)


2.「保羅說過,『上帝興起法老』、『祂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這等於說,上帝奧秘的安排,乃是叫人心剛硬的原因。對這一點,我同意奧古斯丁所說的,當上帝要使豺狼變成綿羊時,祂就運用恩典的強大影響來制服他們剛硬的心,把他們改變過來。因此,那頑固之人的不被改變,是因為上帝沒有施展祂更大的恩典能力。倘若祂願意運用那恩典的話,祂是可以隨意運用的」(III‧23‧1)


在這裡,一樣的,我們可以確定加爾文是主張『積極遺棄』,還是『消極遺棄』嗎?
看見那種『消極遺棄』的意味了嗎?
「上帝不揀選的,就是上帝遺棄的」。(上帝不是主動揀選一些人,把他們丟進地獄,而是上帝只主動揀選一些人帶進天堂,其他人上帝就留下他們,這就是上帝遺棄)
「當上帝要使豺狼變成綿羊時,祂就運用恩典的強大影響來制服他們剛硬的心,把他們改變過來。因此,那頑固之人的不被改變,是因為上帝沒有施展祂更大的恩典能力」(上帝要使壞人變好,上帝就會主動施行恩典感化。壞人沒有變好,不是上帝主動使他們變壞,而是他們自己本來就是壞人,上帝沒給他們恩典讓他們變好而已」




四、在『全然敗壞』的教義下,加爾文主張『積極遺棄』嗎?
1.「倘若有人攻擊我們,問我們為什麼上帝預先規定了一些人的滅亡,這些人為出生,焉能犯甚麼當受死刑的罪?、、、、因為我們都為罪所敗壞,都必為神所厭棄。、、、倘若一切上帝所預定滅亡的人,按照他們本來情況,就是當受死罪的,那麼他們之遭受滅亡,有甚麼可抱怨的呢?、、、、若是所有的人都是從敗壞中出來的,他們被定罪就不足為怪了。所以倘若祂永恆的旨意是要判定他們滅亡,而這滅亡,不管他們願否承受,是合乎他們本性的自然趨向的,他們就不要埋怨上帝不公道」(III‧23‧3)


2.「『你這人哪,你是誰,竟敢向上帝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羅9:20-21)」(III‧23‧4)


在這裡,我們看見加爾文主張的,是『積極遺棄』,還是『消極遺棄』?
是本來有好人要上天堂,上帝把他們硬丟進地獄?
還是所有的人都是壞人,本來就都要下地獄,上帝只是任憑他們下地獄?
是所有的人都是一團墮落的泥,從這裡面揀選出一些做貴重器皿;
還是本來就有人不是墮落的泥,而是尊貴的泥,窯匠硬將尊貴的泥做成卑賤的器皿?
加爾文的意思還不清楚嗎?




五、有那種上帝遺棄,可是卻願意悔改信主的人嗎?
1.「他們說神所預定受滅亡的人,若以無罪、正直的生活,想在神面前蒙悅納,都是徒然的。這是更大的褻瀆。他們這樣說,明顯是無恥的謊言,因為過正直生活的努力,唯獨來自上帝的揀選。因為神一切所遺棄的人,、、、不管怎樣都會不斷地犯罪激怒神」(III‧23‧12)


2.第二十四章標題:揀選由神的呼召而證實,被棄絕者的滅亡是自己所招致


3.「(選民)當他們未為那最高牧者召集在一起時,他們迷失在曠野中,與別人沒有甚麼不同,只是他們因上帝特別恩慈的保護,未至墜入永死的深淵。所以,若是你注意觀察,你就會見到被揀選者有那全人類所有的敗壞」(III‧24‧10)


4.「我們曾申明過,一切人都應當滅亡,只因為神的恩典,才能有蒙拯救的人」(III‧24‧12)


5.「那麼,祂為什麼施恩給這人,而略過另一人呢?、、、上帝能夠把惡人的意志改變為善良的,因為祂無所不能。祂能夠這樣做,那麼,祂為什麼不這樣做呢?只因為祂不願意做。若問為什麼祂不願意做,那就只有祂自己才知道」(III‧24‧13)


6.「主雖能改變他們的心,使之柔和,卻仍讓他們心中剛硬,這是因為祂不可改變的旨意已預定了他們的滅亡」(III‧24‧14)


7.「『祂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祂,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約12:37-38)。、、、神的恩典對人沒有吸引力,除非聖靈使這恩典在人心中發出芬芳。、、、福音的傳播有時使人觸怒,有時使人藐視,只有那蒙召的人欣賞領受」(III‧24‧14)


8.「我能肯定的說,除非神先動工,否則沒有人會來到神面前」(III‧24‧16)


9.「祂的應許乃是要對一切願意並追求祂的人施賜憐憫,可是除了那些祂所啟悟的人,沒有人願意追求祂。而那些祂所啟悟的人,就是祂預定拯救的人。、、、虔敬的人得著福音所應許的效驗,而不虔敬的人卻得不著絲毫益處。而神的光明啟迪,正是因永恆的揀選而預定了的」(III‧24‧17)


看見加爾文的主張了嗎?
遺棄論,是建立在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第一點『全然的墮落』上面的。
也就是說沒有任何一個人,會願意信主,因為所有人都墮落了、死亡了,死到沒有能力信主了。
所有人,罪都已經定了、都該下地獄去了。
除非上帝先給人恩典,否則絕對沒有任何一個人會願意信主。
在這種情形下,我實在不知道怎麼還一直主張加爾文說『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
加爾文自己已經清清楚楚表明,根本沒有這種人!
『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這話是對的,加爾文以及加爾文主義者確實是這樣主張的;
但這話的後半部『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是錯誤的,因為加爾文和加爾文主義都認為根本沒有這種人。


綜觀以上,我們能得出加爾文主張『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這種積極遺棄的說法嗎?
當加爾文明明就不是主張積極遺棄,我們卻硬要說他主張積極遺棄,這樣是不正確的。
我要再強調一次:
加爾文自己講的是消極遺棄,絕對多數加爾文主義者也主張消極遺棄。
所以,請不要再把加爾文明明沒有主張的東西,硬套到他的頭上去。
另外,我也可以請大家自己去翻閱改革宗、歸正神學的大神學家所寫的書,還可以去看所有正式的歸正神學信條,
到現在,我還沒見到有哪些是在講『積極遺棄』的。
當幾乎所有重要歸正神學的神學家,以及正式的信條都在講『消極遺棄』時,為什麼硬要將積極遺棄這種觀念,套到加爾文以及加爾文主義身上去呢?


小小羊

Sunday, July 5, 2009

有主張『積極遺棄』的嗎?

以下摘自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06393.html

加爾文主義的歷代信條,有主張『積極遺棄』的嗎?
積極遺棄:一個人想信主,但上帝硬是不讓他信。
消極遺棄:人的本性根本就不會想信主,上帝只是任憑他們不信。

當然,即使是同一教派或同一神學,內部主張本來就會有所差異。但是,當我們要說某教派主張什麼,或某神學主張什麼,最好就是找出該主張正式的信條、公告、宣言之類。

另外,即使某些觀念不同於這些信條,但卻廣泛流行在信徒觀念裡,這樣也可以拿來作代表。比方說:當我們批判天主教,最好能找出對方正式的信條、公告之類。但是,有些觀念,如馬利亞崇拜,雖然不是正式天主教信條,但卻大量流行在信徒觀念裡,這樣我們也可以拿來當成天主教確實有很多人是這樣信。但是,除去這兩類,我們如果把天主教、各宗派很極端、很少見的主張,拿出來當成該教派的主流思想來批判,這會很嚴重。因為,這根本就是以偏蓋全。

而且,這種很極端、很少見的主張,本來影響的人、信的人就很少很少,拿出來批判,對眾多信徒的幫助不會太大,反而是誤將這種極端當主流,會很嚴重扣帽子,這非常不妥。

當然,我也承認,有很多神學主張,根本沒有什麼具體信條可以作正式參考。像阿民念主義就是,幾乎沒發展出什麼具體信條,只有大致的阿民念主義五要點。這時,我們真的也只能籠統來稱呼阿民念主義。

可是,加爾文主義卻不是這樣。它有很多正式信條。這些信條,幾乎都經歷大規模檢驗、會議確認。拿這些正式的加爾文主義信條的主張,我們就比較可以清楚客觀說:加爾文主義主張些什麼。當我們說加爾文主義主張什麼,問題是根本沒有信條是這樣寫,也沒多少信徒是這樣信,這時,我們硬說加爾文主義主張什麼什麼,這樣真的很不好。

回到『雙重預定』(揀選與遺棄)來。在救恩方面,加爾文主義是否主張『雙重預定』?是!一點也沒錯!加爾文主義是否主張『積極揀選』?是!一點也沒錯!加爾文主義是否主張『積極遺棄』?錯!是主張『消極遺棄』,不是積極遺棄。在『雙重預定』裡,加爾文主義簡單可以歸納成兩句話:『積極揀選,消極遺棄』。讓我們來看歸正神學的正式信條吧!從這些正式信條的條文裡,我們能說加爾文主義主張『積極遺棄』嗎?一、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又稱:華倫信條 Walloon Confession)(1561)1.第十六條、論永遠的揀選「我們相信亞當所有的後裔,既如此由於我們始祖的犯罪,墮落在敗壞與滅亡中,神就彰顯祂的恩慈與公義,因祂本是如此。在恩慈方面說,祂拯救並保守他們,是按著不變旨意,並不在乎他們的行為,在主耶穌基督裡所揀選的人脫離死亡;在公義方面說,把別的人留在自取的墮落與滅亡中。」說明:

1. 比利時信條是重要的加爾文主義信條。

西元1561年完成,在1618年多特會議時被確認並作一些修訂。本信條大規模介紹比較完整的加爾文主義觀念。

2. 第十六條是講揀選。我們很清楚可以看見『雙重預定』的教義(有些人被揀選脫離死亡,有些人被留在滅亡裡)、『全然的墮落』教義(亞當所有的後裔,既如此由於我們始祖的犯罪,墮落在敗壞與滅亡中),也可以看見『消極遺棄』的教義(在公義方面說,把別的人留在自取的墮落與滅亡中)。

3. 我換個方式講,本信條主張:所有的人都已經敗壞與滅亡,上帝揀選一些人脫離死亡,但留下一些人,任憑他們留在自取的滅亡裡。

4. 在這信條中,我們能說加爾文主義主張『積極遺棄』嗎?二、多特信經(Canons of Dort)(1618-1619)第一項 論神的預定1. 第六條「有些人蒙神恩典得以相信,有些人則否,這都是出於神永遠的定旨。、、、神所揀選的人,無論怎樣固執,神都按照這永遠的定旨,以恩典軟化他們的心,使他們願意相信;至於神所沒有揀選的人,神就按照祂的公義,決定任憑他們存邪僻頑梗的心。我們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神深奧、憐憫、同時又公義的本性,因為神對於同樣陷入滅亡絕境的人,卻用不同的方式對待他們,這就是聖經啟示的『神揀選與遺棄的元旨』」

2. 第七條「揀選是神不變的旨意,所以神在創立世界以前,純粹因為祂的恩典,就按著祂至高旨意所喜悅的,從全體人類中揀選一些人,使他們在基督裡得蒙救贖。論到全體人類,他們原本正直,但都因自己的錯謬而墮落,陷入罪惡與敗壞。」

3. 第十五條「聖經明白說神揀選的恩典,而且說這恩典是永恆的、人不配得的、是神白白賜下的。、、、聖經明說,並不是每個人都蒙揀選,而是指有一些人蒙揀選,其餘的人在神永恆的元旨中被遺棄。、、、、將他們遺棄,讓他們留在罪惡的苦海中(這苦海原是全體世人一同故意跳進去的),並不將得救的信心與歸正的恩典賜給他們,而按著祂公正的判斷,讓他們偏行己路。」說明:1. 多特信經是多特會議所決議出來的重要信經。


多特會議於西元1618年召開,歷時約一~二年的時間,有好幾個國家牧師、長老、神學家、代表一起開會。本會議主要是針對阿民念主義所提出的五點主張,用聖經進行檢驗,之後確認加爾文主義才合乎聖經。並為反駁阿民念主義五要點,該會議也制訂出加爾文主義五要點,以及比較詳細解釋此五要點的多特信經。

2. 一樣的,多特信經第六條、第七條、十五條,仍然主張『雙重預定』(並不是每個人都蒙揀選,而是指有一些人蒙揀選,其餘的人在神永恆的元旨中被遺棄)。

在這裡,我們也可以看見『積極揀選』的教義(神所揀選的人,無論怎樣固執,神都按照這永遠的定旨,以恩典軟化他們的心,使他們願意相信)、『消極遺棄』的教義(至於神所沒有揀選的人,神就按照祂的公義,決定任憑他們存邪僻頑梗的心)(將他們遺棄,讓他們留在罪惡的苦海中,並不將得救的信心與歸正的恩典賜給他們,而讓他們偏行己路)、『全然墮落』的教義(對於同樣陷入滅亡絕境的人)(論到全體人類,他們原本正直,但都因自己的錯謬而墮落,陷入罪惡與敗壞)(這苦海原是全體世人一同故意跳進去的)。

3.同時我也要提醒,加爾文主義在人得救的『積極揀選』上,並不是說上帝拿刀架在人脖子上強迫人信主,而是聖靈會一直加強感動,感動到人自願依自己自由意志來信主。而因為上帝的全能,祂一旦決定拯救,就不可能失敗。(神所揀選的人,無論怎樣固執,神都按照這永遠的定旨,以恩典軟化他們的心,使他們願意相信)

4.在這信經中,我們能說加爾文主義主張『積極遺棄』嗎?三、韋斯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1647)第三章 論神永遠的定旨1. 第三條「按照神的定旨(聖定),為了彰顯神的榮耀,有些人和天使被預定得永生,其餘的人和天使被預定受永死。」

2. 第六條「神既然指定蒙召者得榮耀,祂便藉著自己永恆的旨意,也是最自由的旨意,預先安排好達到此一目的的一切手段。因此,蒙召者雖然在亞當裡墮落了,卻被基督救贖:藉著聖靈的工作,在適當的時候,呼召他們對基督生發有效的信心,並使他們被稱為義、成為神的兒女、成聖、藉著信蒙神能力保守、以致得救。這一切恩惠,只臨到被揀選的人」

3. 第七條「至於其餘的人類,神乃是按照祂自己的意思,根據祂那不可測的計畫,隨心所欲的施予或保留其恩惠、、、、放棄他們、、、、」說明:

1. 這是由一百多位牧師與議員,一起開會討論,歷時三年,於西元1646年完成此信條。韋斯敏司特信條是歸正神學最重要的信條,規模最完整,也是加爾文主義的代表。全世界大量的歸正神學體系的教會,都以此信條為基準。當然,內容或有一些修正(如:洗禮與浸禮、一些儀式與教會規定之類、、、),但神學架構卻幾乎都以此信條為基準。

2. 在這信條裡,我們一樣可以看見『雙重預定』的教義(有些人和天使被預定得永生,其餘的人和天使被預定受永死),『積極揀選』的教義(神既然指定蒙召者得榮耀,祂便藉著自己永恆的旨意,也是最自由的旨意,預先安排好達到此一目的的一切手段)(這一切恩惠,只臨到被揀選的人),『消極遺棄』的教義(施予或保留其恩惠、、、、放棄他們),『全然墮落』的教義(蒙召者雖然在亞當裡墮落了)。

3. 在此信條中,我們能說加爾文主義主張『積極遺棄』嗎?四、浸信會信仰宣言(Baptist Confession of Faith )(1689)第三章 神的旨意1.第三條「按照神的旨意,為了彰顯神的榮耀,有些人和天使被選定因著耶穌基督得永生,以致祂榮耀的恩典得著讚美。其餘者遺留在他們的罪行中,被公平定罪,以致祂榮耀的審判得著讚美」

2.第六條「神既指定蒙選召者得榮耀,所以祂便藉著祂自己永恆與最自由的旨意,預定了達此目的一切途徑。蒙呼召者,雖在亞當裡墮落了,卻被基督所救贖;到了適當的時候,由於聖靈的工作,呼召他們對基督發生有效的信心;被稱為義,得兒子的名分,成聖,藉著信,得蒙祂能力的保守,以致得救。除了蒙神呼召的人以外,無人被基督救贖,蒙有效恩召,稱義,得兒子的名分,成聖與得救。」說明:

1. 浸信會信仰宣言(西元1689)、公理會信仰宣言(西元1685)、費城信仰宣言(西元1742),都以偉斯敏斯特信條為基準,修改了其中一些浸禮、教會規定、民事長官這些次要部分,然後制訂而成。但整個神學架構,都和偉斯敏斯特信條幾乎差不多。後來,偉大的浸信會牧師司布真,於西元1855年重新再版發行浸信會信仰宣言。(不過,現今有很多浸信會,已經走阿民念主義路線,而非歸正神學)

2. 浸信會信仰宣言,對於『遺棄』部分,更加淡化處理。在這信條裡,我們還是可以看見『雙重預定』的教義(有些人和天使被選定因著耶穌基督得永生。其餘者遺留在他們的罪行中,被公平定罪),『積極揀選』的教義(神既指定蒙選召者得榮耀,所以祂便藉著祂自己永恆與最自由的旨意,預定了達此目的一切途徑)(除了蒙神呼召的人以外,無人被基督救贖),『消極遺棄』的教義(其餘者遺留在他們的罪行中,被公平定罪),『全然墮落』的教義(蒙呼召者,雖在亞當裡墮落了)。

3. 在這宣言裡,我們能說加爾文主義主張『積極遺棄』嗎?到目前為止,這些重要的加爾文主義歸正神學信條,可有哪一個,是主張『積極遺棄』的?這些信條,都是歸正神學正式的加爾文主義宣言,都採用『消極遺棄』觀念,那種『積極遺棄』的主張從來就不是加爾文主義主流,僅只是極少數人的看法,並未被正式信條接納。既然如此,請不要再將『積極遺棄』觀念套進加爾文主義來。硬要說加爾文或加爾文主義主張『積極遺棄』,真的非常非常不妥。人家明明沒有的主張,我們就不應硬要說別人有;也不應該用極少數人的主張,拿來當成多數人的主張看待。

當有人說加爾文或加爾文主義主張「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他就一定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時,我要用加爾文自己說的話來回答:「他們說神所預定受滅亡的人,若以無罪、正直的生活,想在神面前蒙悅納,都是徒然的。這是更大的褻瀆。他們這樣說,明顯是無恥的謊言,因為過正直生活的努力,唯獨來自上帝的揀選。因為神一切所遺棄的人,、、、不管怎樣都會不斷地犯罪激怒神」(III‧23‧12)

「我能肯定的說,除非神先動工,否則沒有人會來到神面前」(III‧24‧16)加爾文言詞有時很激烈,我非常不認同他那樣的態度。

但是,我可以體會當他觀念被人誤解時的心情。扣除加爾文自己那些表面上激烈的言詞,我們可以看見加爾文心中的吶喊:『我講的,明明就是「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這人就不可能願意悔改」,而根本沒講過「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這種話。

因此,請不要再將這種我根本就沒說過的話,硬說是我說的』我絕對體諒許多批判『積極遺棄』這種觀念的弟兄姊妹,但是,當你們說加爾文或加爾文主義主張『積極遺棄』時,我必須說:你們錯了。因為,加爾文和加爾文主義,並不是這樣主張的。請給加爾文一個公道,也給我們一個公道吧?這是我這一個小小加爾文者善意的提醒。

小小羊

周學信博士的亞米念派與加爾文派

周學信博士的小結顯然對亞米念派有compromise之嫌,有待商議.

Friday, July 3, 2009

系統神學

講員:周學信 博士
系列:系統神學-救恩論
一、前言 : 大家好,感謝 神我們在空中主日學裡面,一起來學習 神的話語。我們現在在談救恩論裡面的第一個大主題-『預定論』。我們前面花了一些時間來談到加爾文派的預定觀,也談到亞米念派的預定觀。我們現在繼續思想亞米念派預定觀裡面的一些比較細的部分。
二、亞米念神學的救恩論 1.神盼望每一個人都可以得救 在亞米念派的教導裡,談到 神盼望每一個人都可以得救,都可以回轉相信祂。我們看經文,支持這樣看法的真理教導,彼得後書的第三章第九節,彼得教導我們 神的心願,就是盼望每一個人都可以得救,神不情願一個人沈淪。
彼得後書的第三章第九節:「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經文表達出 神的心意,神盼望每一個人都可以得救。
另外馬太福音第十一章二十八節:「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每一個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 神那裡來,不只是 神所揀選的每一個人,他有需要的話就可以在 神裡面,找到平安找到安息。
2.神賜下『在先恩典』 因此在亞米念神學的教導裡,神的心意是盼望每一個人都可以得救,並且 神也賜給我們『在先恩典』;人在這個『在先恩典』之下,可以對 神的救恩有所回應;對 神的救恩的邀請有所回應,不是說人在墮落裡面可以回應 神,墮落裡面的人沒有能力回應 神,但是 神主動的賜下恩典,把這個『在先恩典』賜給他,所以墮落的人在這個『在先恩典』之下可以回應神。因此看到這個『在先恩典』跟 神盼望每一個人得救是有關係的;所以 神盼望每一個都可以得救,人也可以在『在先恩典』中回應 神,這個是亞米念神學系統裡面的第二個教導。
3.『預定與揀選』是根據 神的預知: 不但這樣,他們亞米念神學強調『預定跟揀選』是根據在 神的預知上面。我們在彼得前書的第一章第一節、第二節,清楚的告訴我們,我們會被預定揀選,是 神在永恆裡面先看見、知道,我們對救恩有積極的回應,因祂看到我們的積極回應,祂就揀選我們,所以我們的預定跟揀選是根據在 神的預定、預知與先見的裡面,這點跟加爾文派的想法非常的不一樣。加爾文派的想法裡,神主動的預定跟揀選是在 神全權的裡面,祂預定的旨意,是祂先揀選一群人是屬於祂的;但在亞米念派看法裡,神的預定揀選的根據是在神的預知跟先見裡面。
三、亞米念派與加爾文派的預定觀: 這兩個神學觀點,對我們的預定觀有極大的影響力,所以很多時候在教會裡面,你不是聽到加爾文派的看法,就是聽到亞米念派的看法。
1、加爾文派-『神主說』:加爾文派的看法比較被稱為是「神主說」,英文叫作Monergism,就是救恩從頭到尾是 神在主導,神所作成的救恩,這個被稱為「神主說」,是 神主動的作成不是人的作為,乃是 神所作成的救恩。
2、亞米念派-『神人合作說』那亞米念派的看法是「神人合作說」,英文叫作Synergism,就是人在救恩的裡面,因為有『在先恩典』的能力,因此他可以回應 神,所以有 神的部分,有人的部分,「神人合作說」看法比較接近亞米念的看法。
3、救恩論中的預定論 – 小結: 我們要進入一個結尾,那到底我們要怎麼去面對救恩論裡面那個『預定論』呢?到底你我要怎麼思想這個預定論呢?我必須要跟大家說明一件事情,就是說今天我們沒有辦法解決全部的問題,這問題是一個爭論非常激烈的神學問題,到底神的預定揀選的作為應當怎麼了解?神為什麼預定?
神預定的基礎是什麼?我們必須要做一個結尾,我必須要特別強調,我們必須要非常的小心,因為聖經上談到 神救恩的這個主權,也談到人有自由,所以我們看到這兩個真理好像是共存於一個張力中,因此我們在教導『預定論』的時候,必須要顧到這兩個核心的真理就是 - 神在這個救恩裡面有祂的主導權,但人本身在祂的恩典之下,也有回應 神的這個能力,這裡的張力是所謂似非而是一個事實。
A、被恩典改變的人,才能回應救恩: 因此我們必須對救恩在預定論中有更進一步的了解。我在此要說明,就是幫助我們平衡 - 不要太過份的強調神的主權、神的全權,神永恆預定的那一個安排;同時也顧到人的回應,人的自由,試著同時把這兩個真理放在一起來考慮。這怎麼說呢?就是說只有被 神恩典改變的人,才可以對神救恩恩典的邀請,做出一個積極的回應,這是第一個部分。
B、對神恩典做出回應的,才是被恩典改變的人: 第二個部分是只有做出回應的人,才是真正被恩典所改變的人。我再說一次,只有被 神恩典改變的人,才會對神恩典的邀請做出積極的回應;這裡談到人應當被 神的恩典改變,且只有在 神恩典改變之下,他才會對 神的恩典的邀請有所回應。但是請大家注意第二句話,只有真正對 神恩典做出回應的人,才是被恩典改變的人。
神在恩典中間改變我們,我們也需要做出這樣的回應,有回應才是被改變的人。神的恩典不會抹殺人的自由,不會貶低人的自由;恩典是把人的自由放在一個全新的基礎的上。因此我們思想『預定論』的時候,同時要肯定 神的主權,肯定 神是救恩的源頭,是預定揀選的主角,但人在救恩的事上也要回應,才可真正看出他是被恩典所改變。
因此,人在 神的恩典下可以回應 神,可以對這救恩的邀請有所回應,這突顯救恩裡,不但有積極面,也有消極面;我們是積極領受在 神的恩典之下,屈服謙卑之下我們領受恩典,當我們領受恩典的時候,我們可以對 神的救恩的邀請有所回應,有它的積極面也有它的消極面。我們花了一些時間談到,神在永恆裡的預定跟揀選,這可以說是救恩論的第一個大主題。
四、救恩論中的第二主題 – 重生:
1、重生與歸正: 第二個主題,在救恩裡面常常聽到,就是你要重生。『重生』,我們必須要從聖經裡面有一個正確、完整、全面的認識。很多基督徒發現,他雖然信耶穌,但他不懂得他信了什麼?他為什麼這樣信?他也沒有對他的信仰做整理,因此盼望透過這樣的學習,對我們的信仰有一個清楚的整理。 『重生』談到人對 神救恩回應 神的一個事實;另外一個部分,就是歸正的部分。歸正跟重生的關係,像是銅板的兩面,是在救恩中上同時發生的。我們在聖靈更新中重生得救,但我們也要歸正;我們要轉離罪轉向 神。這個時候我們就必須談到人對救恩的回應的第一個部分就是『重生』,『重生』是 神不只是要我們成為好人,是在基督耶穌裡面我們要成為新造的人! 在新約有有兩個希臘文表達這個生命,第一個字叫作bios:就是生物肉體的生命,這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生命;第二個字是zoe:就是屬靈的生命。有些女孩子的英文名字也叫作Zoe。Zoe這字源於希臘文「生命」,這生命是一個屬靈的生命,是一個以 神或是他人為中心的生命。zoe是屬靈的生命,bios是生物肉體的生命。bios強調以自我為中心的生命,zoe是屬靈的生命,這是以 神或別人為中心的生命,基督徒不但有bios,同時也應當有zoe,他有這個肉體的生命,同時也應該注入屬靈生命的事實,這生命的重生。
2、聖經中的『『重生』 A、舊約部份 在聖經裡面怎麼談重生,說舊約跟新約在救恩的教導上是一致的。我們來看申命記第三十章的第六節:「耶和華你 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 神,使你可以存活。」摩西在舊約教導 神要除掉污穢的心,給我們一個新心,這是舊約表達『重生』的事實。

所以『重生』是一個屬靈的更新,這更新是一個『新的心』的給予,一個人的所為是從他心裡面所發出,神改變我們,要除掉污穢骯髒的心,給我們一個新心更新我們。 耶利米書第三十一章三十三節:『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神要親自把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要從我們心裡面來做改變。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六節:「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這些都是舊約教導關於『重生』的部分。
B、新約部份: 新約談『重生』的部分,就想到約翰福音的教導,我們看約翰福音的第一章第十二節到第十三節,這約翰福音一個非常深的開場白,講到非常豐富的神學、基督論:「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一位接待 神、相信 神名的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 約翰福音第三章經文談到法利賽人尼哥底母,他夜裡來找耶穌,他是猶太人的官,這經文對我們是蠻熟悉的經文,求神讓祂的真理來對我們來說話。約翰福音第三章的第一節:「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這人夜裡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 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 神同在無人能行。」他一看見耶穌的時候,就稱耶穌為拉比,肯定耶穌是那位 神來的,這位法利賽人已經觀察耶穌一段時候,他知道耶穌所行的神蹟,不是靠著人的力量,乃是靠著 神的力量。但是基督耶穌看出他來是有目的的,祂一開始就對他講說:「你需要重生。」第三章第三節裡:『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 神的國。」』 要跟 神的國有份,人就必須要重生。
第四節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他聽不懂基督耶穌的教導,雖然他是一個法利賽人,是受過教育猶太人的官,但他以為說基督耶穌所講的,不是zoe乃是bios,他以為是身體的出生。
因此基督耶穌在第五節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一個人要見到 神的國,他需要重生。 基督耶穌強調,重生才可以跟 神的國有關係,並且耶穌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就不能進 神的國。」水和聖靈生是什麼意思?
一些猶太的作品裡面,把這個水說成為男人的精水,就是生命的開始跟男人的精水是有關係的,不過這個水是象徵一種內在的潔淨,一種內在生命的改變,這個內在生命改變的教導,我們看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五節:「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所以這個水是講到內在的潔淨,因此尼哥底母找耶穌,耶穌告訴他要重生,需要有內在的潔淨,不但要從水,還要從聖靈生,人才可以見到 神的國,才可以進 神的國。 我們在後面必須要繼續談到聖靈的部分是什麼意思,所以我們下面會繼續談到聖靈的部分。今天我們就談到這裡,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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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ly 2, 2009

系統神學-救恩論part 3

講員:周學信 博士
系列:系統神學-救恩論
Part 3: 小結

亞米念派與加爾文派的預定觀:

這兩個神學觀點,對我們的預定觀有極大的影響力,所以很多時候在教會裡面,你不是聽到加爾文派的看法,就是聽到亞米念派的看法。
1、加爾文派-『神主說』:
加爾文派的看法比較被稱為是「神主說」,英文叫作Monergism,就是救恩從頭到尾是 神在主導,神所作成的救恩,這個被稱為「神主說」,是 神主動的作成不是人的作為,乃是 神所作成的救恩。

2、亞米念派-『神人合作說』
那亞米念派的看法是「神人合作說」,英文叫作Synergism,就是人在救恩的裡面,因為有『在先恩典』的能力,因此他可以回應 神,所以有 神的部分,有人的部分,「神人合作說」看法比較接近亞米念的看法。

3、救恩論中的預定論 – 小結:
我們要進入一個結尾,那到底我們要怎麼去面對救恩論裡面那個『預定論』呢?到底你我要怎麼思想這個預定論呢?我必須要跟大家說明一件事情,就是說今天我們沒有辦法解決全部的問題,這問題是一個爭論非常激烈的神學問題,到底 神的預定揀選的作為應當怎麼了解?神為什麼預定?神預定的基礎是什麼?
我們必須要做一個結尾,我必須要特別強調,我們必須要非常的小心,因為聖經上談到 神救恩的這個主權,也談到人有自由,所以我們看到這兩個真理好像是共存於一個張力中,因此我們在教導『預定論』的時候,必須要顧到這兩個核心的真理就是 - 神在這個救恩裡面有祂的主導權,但人本身在祂的恩典之下,也有回應 神的這個能力,這裡的張力是所謂似非而是一個事實。

A、被恩典改變的人,才能回應救恩:
因此我們必須對救恩在預定論中有更進一步的了解。我在此要說明,就是幫助我們平衡 - 不要太過份的強調神的主權、神的全權,神永恆預定的那一個安排;同時也顧到人的回應,人的自由,試著同時把這兩個真理放在一起來考慮。這怎麼說呢?就是說只有被 神恩典改變的人,才可以對神救恩恩典的邀請,做出一個積極的回應,這是第一個部分。

B、對神恩典做出回應的,才是被恩典改變的人:
第二個部分是只有做出回應的人,才是真正被恩典所改變的人。我再說一次,只有被 神恩典改變的人,才會對神恩典的邀請做出積極的回應;這裡談到人應當被 神的恩典改變,且只有在 神恩典改變之下,他才會對 神的恩典的邀請有所回應。但是請大家注意第二句話,只有真正對 神恩典做出回應的人,才是被恩典改變的人。
神在恩典中間改變我們,我們也需要做出這樣的回應,有回應才是被改變的人。神的恩典不會抹殺人的自由,不會貶低人的自由;恩典是把人的自由放在一個全新的基礎的上。因此我們思想『預定論』的時候,同時要肯定 神的主權,肯定 神是救恩的源頭,是預定揀選的主角,但人在救恩的事上也要回應,才可真正看出他是被恩典所改變。因此,人在 神的恩典下可以回應 神,可以對這救恩的邀請有所回應,這突顯救恩裡,不但有積極面,也有消極面;我們是積極領受在 神的恩典之下,屈服謙卑之下我們領受恩典,當我們領受恩典的時候,我們可以對 神的救恩的邀請有所回應,有它的積極面也有它的消極面。我們花了一些時間談到,神在永恆裡的預定跟揀選,這可以說是救恩論的第一個大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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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神學-救恩論part 2

講員:周學信 博士
系列:系統神學-救恩論
Part 2: 亞米念派

台灣的教會中,改革宗或是長老會都比較屬於加爾文派。衛斯理宗或者是五旬節派的教會 - 如神召會、四方教會、拿撒勒人會、聖教會,比較屬於亞米念的神學傳統。

加爾文派的神學談到,神是那位全權的 神,神是那位歷史的主宰,一切事情在 神的安排旨意之下。亞米念派的神學談到,神的旨意是要大家可以得救,每一個人都可以享受這救恩。加爾文是日內瓦的改革家,十六世紀時,不但有馬丁路德在德國作改革,還有慈運理在蘇黎世作改革。而亞米念,他是一個比較後來的一位學者、一位神學家。亞米念就是雅各?亞米念(1560年到1609年)是一個十六世紀、十七世紀開始的一位荷蘭的神學家。他的神學系統本身基本上是在他的『抗議信條』裡面,就是當時的亞米念派的抗議信條裡面,所呈現的那一個神學真理的系統 - 神期待每一個人都會得救。那麼亞米念派也有五點神學系統, 跟加爾文派的看法不太一樣。

一、人是全然墮落的
亞米念派本身在這點上面跟加爾文派的看法很相似,所以第一點亞米念派,他們都相信人是全然墮落的。因為人在墮落狀態裡面,他沒有辦法回應福音,所以他需要 神的救贖,需要 神的恩典,所以 神就主動的賜給人『在先的恩典』。所以墮落的罪人,在這個『在先恩典』的力量下,他可以回應 神的恩典。
亞米念派強調,人在墮落裡面沒有辦法回應 神,但 神就先主動的賜給他恩典,這個恩典叫作「在先的恩典」,在前面、在以先的恩典;墮落的人在這「在先的恩典」之下,就有能力去回應 神的救恩。這「在先的恩典」,是沒有偏待的給每一個人的,祂沒有偏見,每一個人都可以領受『在先的恩典』。
另外一處經文,約翰福音的第十六章第八節:「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神來了,聖靈、保惠師來了,是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我們先談到亞米念派的第一點,就是人是全然墮落的,但是 神先主動的給他恩典,在恩典之下,他可以回應 神。

二、神的預定與揀選:
1、在先的恩典:
亞米念派跟加爾文派都相信,人是全然墮落的,人在墮落的處境裡面沒有辦法回應 神、也不想回應 神!但是亞米念的看法跟加爾文的看法有一點非常不同的地方,就是他們強調 神給人「在先的恩典」(英文字叫作Prevenient Grace、或者是Common Grace)它強調先來的恩典,在前面引導我們的恩典,是 神主動的、先發的把這恩典賜給罪人,是在人決定一切事情的前面的那一個恩典。
  所以 神先在罪人身上,有祂的行動、恩典的安排,這恩典不是人所賺取來的,這恩典完全是 神白白的分給每一個人,沒有區分。這個「先前的恩典」是幫助人或者是修補人的意志,在意志修補以後的,他可以回應 神、對救恩有感覺、有回應的能力。在聖經上是否有經文,來支持亞米念的神學中,非常重要的「在先恩典」的觀念呢?
  我們來看約翰一書第四章的第十節:「不是我們愛 神,乃是 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經文表達出 神的主動,約翰一書的第四章的第十九節:「我們愛,因為 神先愛我們。」我們可以愛,不是我們先會愛,乃是 神先愛我們,我們因為 神的愛才能回應 神的愛。
  羅馬書第五章的第八節:「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不是我們得救以後,或有作為以後,基督才為我們死,是當我們在罪的迷思、沈淪中間時,神就先為罪人而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馬書的第五章第六節:「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我們在軟弱的時候,基督耶穌先表達出那個愛,為我們這些軟弱的罪人而死。
  以弗所書第二章的第五節到第九節:「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這幾節經文再一次強調說:當我們死在過犯之中的時候,神就為我們先預備了那個救恩,這個恩典在亞米念的看法裡面被稱為是「在先的恩典」。這恩典是 神賜給每一個人,沒有例外,神不偏待人;因此在這個「在先恩典」之下,人就有可能回應 神,就有可能接納、回應救恩的邀請。所以「在先恩典」的本身,可以修補人墮落,罪所帶來對意志的打擊;當救恩臨到罪人的時候,意志被修補所以罪人就可以回應 神。
  亞米念派特別強調說:人是全然墮落的,但是 神先給人「在先恩典」,人就可以回應 神的恩典。

2、 有條件的揀選:
  加爾文派的看法強調說:神的揀選是無條件的揀選;然而亞米念的看法提到說:神的揀選是「有條件的揀選。」它是人對福音的回應,就是當人對福音有回應的時候 神就揀選他。這個條件是在於『人可以回應救恩』。我強調是在「在先恩典」之下,人才可以回應救恩的邀請。

[因信稱義]

  我們來看羅馬書第四章的第四節到第五節:「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這個教導很明顯的談到,我們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那第五節提到說:『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祂的信就算為義了。』
  因此『有條件的揀選』,以亞米念派的角度看,他們強調信心而不是功德,墮落的人在「在先恩典」之下,他們可以回應 神。所以這個信心只是領受 神所給我們的恩賜;所以不要把信心說成是功德。加爾文派認為信心是神所賜的;亞米念派則強調說,信心本身不是功德。
  用一個例子來表達『有條件性的揀選』。就是當 神給你一個一百萬的支票,祂給我們的是恩典,但是我們還是需要到銀行裡面去把它領出來, 神給我們這個恩典,但是人也需要有回應的行動,或者是把那個錢存起來。
  在亞米念派的想法裡面,人是全然墮落的,同時『揀選』也是有條件性的揀選。

[神 的預知及揀選]

  亞米念派強調『揀選』是在 神的預知裡所發生的。神在永恆裡面看到人對祂的救恩,有積極的回應,祂就揀選了我們。
  在彼得前書,有這樣的一個教導,這個也是亞米念派對『有條件的揀選』的一個進一步的說明。彼得前書第一章第一到二節:「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寄居的,就是照父 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祂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的加給你們。」亞米念的教導是:預定跟揀選是根據 神的預知,神在永恆裡面看到或知道,人會對祂的救恩有所回應,祂就揀選我們。
  這個揀選是按照「父 神的先見」,在英文裡面就是「fore knowledge」,神的預知。我們的揀選預定,是根據在 神的預知的裡面,就是我剛才已經提到;我們會被揀選,因為 神在永恆裡面知道、或者是先看見,人本身對祂的救恩有積極的回應。例如說 神在永恆裡面,看到我周學信,會對祂的救恩本身有回應;這個回應是在祂預先恩典之下,在「在先恩典」之下,祂看到我這樣回應的時候,祂就揀選我。
  所以亞米念派教導 神的預定跟揀選,是根據在 神的預知上。神是無所不知的,神的預知是神無所不知的一部份,因此對我們來講是預知,對 神來講是知識,因為 神是活在永恆的現今,人是活在時間的裡面,我們是活在時空的裡面。所以亞米念派的想法會說:我們的揀選跟預定,完全是根據在 神的預知跟先見的裡面。如同彼得在彼得前書所給我們的教導。
  羅馬書的第八章第二十九節:「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在亞米念派的教導中,這就是預知的教導,所以亞米念派的教導裡面,不但談到人是全然墮落的,也談到有條件的揀選。

3、無限的救贖
  加爾文派的教導說:救贖是有限的;但是亞米念派的教導就是:這個救贖是無限的救贖。無限的救贖,就是基督耶穌的救贖是為全人類的。所以基督耶穌的救贖,足夠供應給每一個人,但是祂只有對信的人有效。請大家特別注意這個區別:基督耶穌祂在十架上為我們成就的救贖,足夠全人類,所以這個救贖是無限的,不像加爾文主義的教導是有限的。亞米念的教導說:這個救贖是足夠供應每一個人,但是是對那些信的人才有效。
  我們來看約翰一書第二章的第二節:「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基督耶穌不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個救贖是無限的救贖。
  哥林多後書第五章的第十九節:「這就是 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這個救贖不像加爾文派只是限於這些 神在永恆裡揀選的人,亞米念派說:神的救贖是寬廣的,是包括世人的!這個是亞米念派的第三個點,就是救贖是無限的。

4、 可抗拒的恩典
  加爾文派說:這個恩典是不可抗拒的,當恩典臨到你的時候,你就接受;你不可抗拒這個恩典。但在亞米念的教導裡面恩典是可抗拒的。神盼望每一個人得救,這是 神的旨意,但是當恩典臨到人的時候,人本身可以抗拒。他可以回應,他也可以抗拒 神救恩的邀請。
  我們來看馬太福音二十三章的第三十七節:「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裏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神願意大家可以得救,像母雞一樣要把小雞聚集在祂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經文告訴我們,人可以抗拒 神的旨意,雖然 神的旨意是要大家得救。但是在「在先恩典」的力量之下,人可以抗拒 神的旨意。所以這個恩典是可抗拒的恩典。
  路加福音第七章二十九節到三十節:「眾百姓和稅吏既受過約翰的洗,聽見這話,就以 神為義;但法利賽人和律法師沒有受過約翰的洗,竟為自己廢棄了 神的旨意。」這些法利賽人、還有律法師,很明顯的沒有受過約翰的洗,自己廢棄了 神的旨意,所以在亞米念的教導之下,恩典是可抗拒的。
  
5、救恩的保證
  救恩的保證,加爾文派的看法是,信徒會堅忍,信徒不可能信了耶穌後,半途而廢,失去他的救恩,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加爾文派的教導告訴我們:我們現今就可以對 神的救恩有保證;但大部分的亞米念派的學者也好、信徒也好,都不太相信 人會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但是我們應該對我們救恩有保證、有確信,我們不會失去救恩。
  亞米念派的教導:我們如果不緊緊跟隨耶穌的話,有可能中途離開主、背信主,我們不會不斷的跟隨主直到我們見主面。所以亞米念對救恩本身的教導不是像加爾文派所說的,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的那一個看法。
這幾點呈現出亞米念派對『救恩』的看法,對救恩預定揀選的看法。所以我們前面就介紹了這兩種不同的神學的思想,一個是加爾文派的看法、一個是亞米念派的看法,他們都有五點的重點來呈現他們的神學、信仰的思想。

三、 亞米念關於救恩的其他看法:
1.神盼望每一個人都可以得救
在亞米念派的教導裡,談到 神盼望每一個人都可以得救,都可以回轉相信祂。我們看經文,支持這樣看法的真理教導,彼得後書的第三章第九節,彼得教導我們 神的心願,就是盼望每一個人都可以得救,神不情願一個人沈淪。
 彼得後書的第三章第九節:「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經文表達出 神的心意,神盼望每一個人都可以得救。
另外馬太福音第十一章二十八節:「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每一個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 神那裡來,不只是 神所揀選的每一個人,他有需要的話就可以在 神裡面,找到平安找到安息。

2.神賜下『在先恩典』
因此在亞米念神學的教導裡,神的心意是盼望每一個人都可以得救,並且 神也賜給我們『在先恩典』;人在這個『在先恩典』之下,可以對 神的救恩有所回應;對 神的救恩的邀請有所回應,不是說人在墮落裡面可以回應 神,墮落裡面的人沒有能力回應 神,但是 神主動的賜下恩典,把這個『在先恩典』賜給他,所以墮落的人在這個『在先恩典』之下可以回應 神。因此看到這個『在先恩典』跟 神盼望每一個人得救是有關係的;所以 神盼望每一個都可以得救,人也可以在『在先恩典』中回應 神,這個是亞米念神學系統裡面的第二個教導。

3.『預定與揀選』是根據 神的預知:
不但這樣,他們亞米念神學強調『預定跟揀選』是根據在 神的預知上面。我們在彼得前書的第一章第一節、第二節,清楚的告訴我們,我們會被預定揀選,是 神在永恆裡面先看見、知道,我們對救恩有積極的回應,因祂看到我們的積極回應,祂就揀選我們,所以我們的預定跟揀選是根據在 神的預定、預知與先見的裡面,這點跟加爾文派的想法非常的不一樣。加爾文派的想法裡,神主動的預定跟揀選是在 神全權的裡面,祂預定的旨意,是祂先揀選一群人是屬於祂的;但在亞米念派看法裡,神的預定揀選的根據是在神的預知跟先見裡面。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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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神學-救恩論part 1

講員:周學信 博士
系列:系統神學-救恩論
Part 1: 加爾文派

一、前言及提要:
加爾文派跟亞米念派都同意 神預定揀選的事實,相信 神的確預定、也做揀選的工作。但是他們對 神為什麼預定這些人的預定基礎方面,有不同的看法。特別提到,有些人會問說為什麼要特別講這兩個派的看法,我們不關心,我們不太想知道什麼派什麼派的看法,我只想知道聖經的看法..,的確,這個是非常對的,但是我必須要跟大家提醒,這兩派的看法的確影響到很多時候我們對預定論的看法,所以我們不得不來處理這兩派他們對預定跟揀選的看法。我們需要來談到加爾文派的看法,也需要談到亞米念的看法,當然我們也需要從聖經上非常中肯的來看,到底預定跟揀選的看法是什麼!

亞米念的看法裡是強調:「神揀選人,是因為他們相信基督耶穌是主!」,「神揀選人,是 神看到人可以相信祂,因此 神就預定揀選他!」人可以滿足這個條件,他們可以相信,所以因此 神就預定揀選他們。那麼加爾文派的看法,我們知道說很不一樣,加爾文派是強調:「是否因 神揀選人,所以人才相信耶穌基督是主!」,「是 神先揀選,祂揀選以後,人才可以相信基督耶穌是主!」這樣的一個預定揀選完全是無條件的,從頭到尾是 神所做成的救恩。神先預定揀選人,所以人才可以相信主耶穌基督是主。

二、加爾文主義的預定觀
首先我們先來談傳統加爾文主義的預定觀。在十七世紀的時候,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神學會議 -多特會議,這會議突顯出加爾文派的看法。另外加爾文在神學經典-「基督教要義」裡,花了四個章節,來談預定跟揀選。所以加爾文主義的本身,比較是反應出在1618年到1619年中間,多特會議的神學的看法。所以這個時候,跟大家介紹多特會議裡加爾文主義的看法。

加爾文主義的五點的看法,可以用鬱金香花的名字來呈現。鬱金香花的名字,英文就作TULIP。
  T是Total Depravity,就是完全墮落。
  U是Unconditional Election,就是無條件的揀選。
  L是Limited Atonement,就是有限的救贖。
  I是Irresistible Grace,不可抗拒的恩典。
  P就是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就是聖徒的堅忍、聖徒的恆忍。

  這五點就是加爾文的看法。這個看法整個的邏輯是非常的精密,這個邏輯彼此的關係,每一點都緊緊扣在一起的。所以因此可以看到,加爾文主義的系統非常的細,因為它的邏輯性非常的強,它整個彼此先後的關係非常的清楚,所以它有它的說服力,它有它的精密性。因此加爾文主義的看法在我們的教會裡面,是非常有影響力的。其實很多的教會的牧師,在講台上所講的、所呈現的就是加爾文主義的看法。加爾文主義強調,神是全權之 神,掌控宇宙萬物的主宰,每一件事情在 神的掌控之下,沒有一件事情在 神的掌控之外,神預定揀選一切,每一件事情是在 神的安排掌握之下。

  這個時候我們先來看加爾文派的神學立場的根本,就是談到 - 神是那個全權,那位掌控歷史那位主宰,祂是那位歷史的神,歷史是祂的故事。沒有一件事情在祂的掌控之外,神是那位安排、主導歷史的那一位神。這個前提之下,我們來看以賽亞書第四十六章的第十節到第十一節:「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日子,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我召鷙鳥從東方來,召那成就我籌算的人從遠方來。我已說出,也必成就;我已謀定,也必做成。」經文裡看到,神是那位成就事的 神、神是那位謀定事的 神,神也是那個做成事情的 神!加爾文派的立場是從這個點來作基礎。

三、TULIP的涵義
1、T - Total Depravity完全的墮落
加爾文主義的看法,就是用鬱金香TULIP這個字來表達。第一個字就是T,代表Total Depravity,中文把它翻成是「完全墮落」。
人是完全墮落的!因為亞當的罪,使人一出生就在墮落的狀態裡面,他需要救贖,需要 神恩典的救拔。人在這個墮落狀態裡面,是全然的墮落。因此他需要一個外在的救主,、需要一個外在的恩典來幫助他,從他的罪的狀態裡面得到釋放、得到救贖。
羅馬書第三章第十一節到第十二節:「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約翰福音第六章的四十四節和這裡的第六十五節,四十四節:「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到我這裏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六十五節:「耶穌又說 :『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裏來。』」
這兩節經文很徹底的表達出人的墮落狀態,他非常可憐,他不尋求 神、也沒有意願尋求 神。在墮落的狀態裡面,他沒有想要尋求 神,是 神來找他,所以是 神先主動來找人。這經文裡,人會來到神面前,是 神吸引他。一個人肯到父面前來,是 神的恩典、神的恩賜,是 神讓他到 神面前來!

2、U- Unconditional Election – 無條件的揀選
第二點是U,就是Unconditional Election,中文翻成「無條件的揀選」。
什麼叫作無條件的揀選?請大家注意,前面的第一點跟第二點其實是緊緊扣在一起的,因為人是全然墮落,所以人在墮落中間裡面,他不會尋找 神,他也沒有這個意願來找 神,因此他會得救、他會信耶穌,完全是靠 神,不是靠人自己的成就,不是靠人自己的貢獻,不是靠人自己的功德來到 神面前,乃是 神無條件的預定跟揀選,神找他、神揀選他。
為什麼是無條件的?因為人本身根本沒有辦法滿足什麼條件,也沒有辦法在罪裡面貢獻什麼條件,來滿足這個救恩的要求。因此看到,在基督教的教導裡面,跟異教的教導、跟其他宗教的教導是非常不一樣,人不是靠著他的德行、靠他的功德、靠他的好行為來換取救恩,沒有辦法,是完全是靠著 神!神在祂永恆裡面揀選、預定個人來相信祂,因此看到是無條件的,因為人本身沒有辦法滿足 神的條件,人在墮落裡面,完全沒有辦法供獻什麼,人自己本身沒有辦法發動,沒有辦法製造這個救恩,這個救恩完全是 神所賜給他的。所以在加爾文派的看法裡面,特別強調預定跟揀選,是無條件的揀選。
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一章第四節到第五節教導:「就如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這個預定揀選是無條件的,是在基督耶穌裡面所做成的。加爾文派強調,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在基督裡面,我們享受這個恩典。
另外彼得也有同樣的教導,彼得前書第二章的第八節:「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然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 一切都在 神的掌控之下,人的絆跌,也是在 神的預定揀選下。神不但預定人、揀選人上天堂,預定揀選人得救;同時祂也預定揀選人沈淪,所以被稱為是「雙重預定揀選」。
並不是每一個加爾文派的人,都相信雙重預定。像奧古斯丁,是早期非常重要的教會教父,他的信仰教導一直到現在,仍非常有影響。奧古斯丁教導「神本身在信的人身上,祂是很主動的來作揀選;神在那些不信的人身上,祂是被動的。」他用比較溫和的方式,來講這雙重預定的觀念。

3、L- Limited Atonement – 有限的救贖
第三點L這個字就代表Limited Atonement,就是有限的救贖。基督耶穌本身的救贖,是限於父神在永恆裡面,所預定揀選的。不是說基督耶穌的救贖沒有辦法滿足全世界人,不是!其實我們知道,可以!但是我們知道基督耶穌不需要,祂的救贖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贖,只是為父神在永恆裡面所預定揀選的。所以聽下來,大家救發現到說,這五點本身,它每一點是緊緊有關係、緊緊扣在一起的。
關於救贖本身,加爾文派特別強調:神的預定揀選,只是為了祂所預定揀選的人。
羅馬書第九章第十六節,保羅提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一切救恩是在乎發憐憫的 神。
約翰福音的第六章的三十七節:「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基督耶穌的救贖,是限於父在永恆裡面,所賜給耶穌的。
另外四十四節告訴我們:「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裏來的。」是父吸引人,這些人才會到神面前去,所以救贖是,吸引父所預定揀選的人。
另外一處經文,約翰福音第六章的第六十五節:「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裏來。』」是 神恩待他,他才可以到 神面前來。
約翰福音的第十章的第十一節:「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第十五節:「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那羊是父在永恆裡面,所預定揀選的那些羊;基督耶穌的救贖,是限於父在永恆裡所揀選的。
約翰福音第十章二十六節到二十七節:「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這些經文本身都是用來支持那個有限的救贖。
所以我們談到這三點,T(Total Depravity)完全墮落、U(Unconditional Election)無條件的揀選、L(Limited Atonemen)就是基督耶穌的救贖是限於父 神在永恆裡面所預定揀選的那群人!

4、I - Irresistible Grace不可抗拒的恩典
第四點用「I」來代表,就是Irresistible Grace,就是不可抗拒的恩典。
神把信心的恩典,賜給人可以信 神,他沒有辦法抗拒從 神來的恩典。人在墮落裡,無法對 神的救恩有回應,因此 神必須給他信心的能力;當他以信心來回應 神的時候,他領受 神的恩典、他就信了 神。這恩典是不可抗拒的恩典,所以不是人的意志與表現,因為在救恩裡,人沒有辦法有什麼貢獻,完全是出於 神的恩典跟作為。
約翰福音第六章第三十七節:「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神賜給耶穌基督的人,一定會來到基督耶穌面前,這個恩典是沒有辦法抗拒的,人本身沒有辦法有什麼貢獻,完全是 神自己所促成的;人意志本身在這個救恩的過程中間是無功效的,是 神賜給他回應 神、信 神的能力。
使徒行傳第十三章第四十八節:「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 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請大家注意經文的這幾個字,「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那些預定得永生的人,當這恩典臨到他們的時候,他們一定會以信心來回應 神,所以恩典是不可抗拒的。

5、P-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 聖徒的堅忍、聖徒的恆忍
第五點用「P」代表,就是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就是聖徒的堅忍、聖徒的恆忍。 因為預定揀選,是按照 神的旨意,一個被 神揀選的人,他一定不會失去救恩。所以當人被 神預定揀選時,他會跟隨主到底,直到他見主面,他不會半途而廢;因此一個聖徒會堅持他的信仰,直到他見主面。
彼得後書第一章第十節:「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在蒙召跟揀選的事上,應當堅定不移,這樣我們就永不失腳。一個被 神所揀選的人,一定會堅持他的信仰直到他見主面。
另外希伯來書第三章的第六節:「但基督為兒子,治理 神的家;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祂的家了。」第十四節:「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這兩處經文,是支持加爾文主義中的第五點 - 聖徒的堅忍。
五點加爾文的信念,多來自於「多特會議」。「多特會議」是當時一個非常重要的神學會議,這個會議奠定了,加爾文主義基本的信仰。加爾文主義,不但教導這五點,同時他們也教導,神是那位計畫的 神;而不是按照情緒、感覺來做事,神在永恆裡面就有安排。因此歷史裡所發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在 神的安排計畫之下。
以弗所書一章的第九節到第十節:「都是照祂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祕,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神有祂的時間表、神有祂的計畫,一切事情是按照 神所安排計畫發生的。
以弗所書第一章第十一節:「我們也在祂裏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豫定的。」每一件事情是按照 神的旨意所呈現,按照 神的旨意所作成的!加爾文派在預定跟揀選的問題上,特別強調 神是有計畫、安排的;這個揀選預定,在永恆裡面所作成的。所以加爾文派在教導揀選、預定的觀念時,特別強調 神是在永恆裡就做出計畫的 神。
以弗所書第一章的第四節:「就如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這預定是在創立世界以前,神就做出這樣的一個安排、計畫。
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第十三節:「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 神,因為祂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經文講得非常清楚,在起初、永恆裡面,神就做出這樣的預定跟揀選。

四、神 預定揀選的目標
再接下去我們來談到另外一點就是,加爾文派裡面在談到預定揀選的時候,不但談到說預定跟揀選是永恆裡面的事實,預定跟揀選的目標也是他們所關懷的。神為什麼預定我們呢?神預定我們的目標是什麼呢?加爾文派談到兩個最終的目標,一個是立即的目標,一個是終極的目標。

1、立即的目標
神揀選立即的目標,就是讓我們能得救,能享受這救恩的福氣、恩典。因此立即的目標,當然是為了救恩。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的第十三節:「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祂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保羅在這經文裡,清楚的呈現這立即的目標 - 得救恩。
提摩太後書第一章的第八節到第十節:「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 神救了我們,也呼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我們得救的恩典,是在基督耶穌裡所領受的,所以立即的目標就是要得救 。

2、終極的目標
神揀選我們,不只要我們得救,救恩揀選的最終的目標,就是讓 神得到榮耀。以弗所書第一章的第六節:「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神的恩典已經榮耀了,但這恩典要得著稱讚。我們要稱讚 神的恩典,這是在祂愛子裏所賜給我們,在基督耶穌裡所領受的恩典。
以弗所書的第一章的第十二節:「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裏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神的恩典已經榮耀了,但在我們身上要得著稱讚,這就是神揀選我們,最終的目的。
我們再來看,以弗所書第十四節:「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保羅一再的強調,我們被揀選、救贖,是要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
 在加爾文派的教導裡,揀選的目標有兩個,一個是立即的目標 - 我們得救、得恩典;不但得救,同時 神有祂的最終極的目標 – 就是祂救恩的恩典要得著稱讚,讓祂救恩的恩典得著應當得到的榮耀。好,這個就是很傳統的加爾文主義對預定揀選的教導,這個時候我們不但要談到加爾文派的預定揀選觀,同時我們也要處理亞米念派他們所講的預定揀選觀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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