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2, 2008

來自地獄的查經

  來自地獄的查經    
作者:Greg Johnson
呂清德譯

你正在上一個小組查經,你們已查完一篇經節,也談過了上下文及經節的結構;現開始討論要如何應用,其中一位建議說:“我們該遵守聖經所說的……”另一位則談論到他的服事開始軟弱,因他的一個同工簡直像個非信徒嘛!還有一位說“應用”是很個人的,所以他開始從經文上去找一連串該做的事,並列在紙上。這一組查經班犯了很可怕的錯誤,到底他們錯漏了什麼?

恩典、耶穌、上帝、基督教的信仰。所有的一切。

當查經成了一項罪行耶穌斥責法利賽人查經的心態,而這是我們一般查經班會犯的。“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

到底是什麼讓法利賽人 - 耶穌時代“認真”的信徒,被主那麼嚴厲地斥責?原來是他們查經的心態。聖經對他們來說已成了法規、生活的守則、一個可以讓他們自我稱義的綱領,他們以為應用聖經的經文表示要做更多的事。而耶穌所說的應用則是到祂面前支取那豐豐富富的恩典。
有兩種讀經方式,而錯誤的方式會讓你的靈魂越來越遠離永生的神。保羅要求提摩太做個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若只有一種方式,保羅則不會有上述的指示。神並不只是要我們拿起聖經讀一讀就算了,而是要我們精確地讀,問精確的問題。

問正確的問題

當你查考一篇經文時,最重要的問題不是問“要遵守那些規定?”這是法利賽人所問的,這也是為什麼他們努力了,結果反而是讓他們那顆向神的心更剛硬。道貌岸然之士或衛道者(moralists)一開始就發出錯誤的問題了。

正確的提問應該是:這篇經文里“神的恩典”在哪里?有時恩典的提示很明顯,但也可能你要往上下文去找,其實恩典也是神寫給和祂立約之民 - 祂視為珍貴的產業的一個事實。當然,在聖經里尋找恩典不表示我們就要迴避聖經的律法。聖經充滿了律法和指示,我們不可掉以輕心。但神頒下十誡- 律法 - 是要彰顯我們的罪,如此我們可以從“企圖在神面前以好行為來稱義”中解脫,也如此我們才懂得謙卑地把自己完全伏在耶穌的腳前,因在祂里面有超乎我們想像的平安。

神的律法是我們的老師,告訴我們需要耶穌的恩典。“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 3:24)這也是大有憐憫的引導,告訴我們如何在現實的環境里信靠神的恩典。神的律法把我們指向恩典,也因這樣我們才能夠喜愛神的律法。

衛道者面對的問題不是他們太看重律法,而是沒有認真待之。在我的經歷中,衛道者常常是絮絮不休地針對一些“容易”的律法,不斷重覆要求大家遵守 - 那些外表的行為。抑或他們會自己發明律法 - 且是在聖經里找不到的,(不可喝酒、不可跳舞、不可看電視。)他們以為守住了這些外表的行為,就可以轄制“罪”的力量,而事實上卻是讓罪有衍生的機會:形成一顆自我稱義的心。

你可以增添很多律法條文,如天上星星一樣繁多,但對你在敬畏神這事上卻丁點幫助都沒有。“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 2:23)”。只有恩典才能讓我們轄制“罪”,絕對沒有其他途徑。
恩典能激勵我們,同時也帶給我們能力以活出屬神的生命。是恩典教訓我們,讓我們能對世俗的情慾和不敬虔的心勇敢地說“不”,也因此能在生活上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 2:12)

事實上,很多信徒都知道該做些什麼,但缺乏的只是激勵和一種被授權的力量來鼓勵他們。我們靠自己是沒有能力遵守,但當恩典臨到,我們不再是靠著自己,我們可以透過那加強我們力量的耶穌基督成就一切事 - 恩典促成我們與眾不同。

“恩典能激勵我們,同時也帶給我們能力以活出屬神的生命”
真正朝向聖潔的成長 - 首先要改變的是我們的內心,其次才是行為 - 這樣的成長不是因為有一顆渴望好行為的心,而是從內心深處發出的一顆感恩的心,“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可9:24)

請不要殺掉你的歌利亞

兩組查經班,同樣查考撒母耳記上17章,大衛和歌利亞的故事。衛道者會如何查?容易極了,這不就是有關大衛和他所擁有的大信心嘛!因為大衛是充滿信心的,所以他打敗了那巨人。那“應用”呢?如果你像大衛一樣充滿信心,同樣的,你也可以打敗歌利亞。

很熟悉!對嗎?這樣的讀經,不單是把這歷史事件寓言化成一般的神話故事外,也是典型的衛道主義。法利賽人的心態,就是認為神的恩典無法和“罪”的力量對抗;而認為這經文本質上是談到我們,我們要如何做,及要做什麼才能制勝邪惡。或許你會覺得我很過火 - 我稱這樣的查經法為“來自地獄的查經”。

試想像另一組查同樣的經文。你問:“神的恩典在哪里?”你不需要查得很深奧。經文所強調的是神的信實多過大衛的信實。這經文特別告訴我們這場戰役不是大衛的,說得更恰當一點,是上帝的,“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47節)”這經文是告訴我們神為我們所做的事。

耶和華 - 才是這故事的英雄,不是大衛。是神把歌利亞交出(46節),除此之外,神還要做更大的事 - 祂開始高舉大衛成為一國之君,一個神應許永遠堅立的國度(撒下7章),這應許在多個世紀後應驗在大衛的後裔,萬王之王耶穌身上,祂繼承大衛王的冠冕,成為猶太人的王,並將為我們進入爭戰,及制勝我們最大的敵人,包括罪和死亡。在這經文里有數不完的恩典

1. 神視猶太人為祂的子民,和他們立下聖約。我們因信稱義進入此應許,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加 3:29)。我們知道神是屬我們的,我們也是屬祂的。

2. 神承諾祂的應許。我們可以相信祂(如大衛一樣)因為神是值得信賴的。祂對祂的子民是信實的。

3. 神高舉祂的領袖以完成祂的作為。這對在服事的同工是強而有力的訊息!神並沒有用罪惡感來高舉大衛(“如果你不做,沒有人能了”)。祂也沒有用羞恥感(“如果你沒有為上帝爭戰,你還能稱自己為以色列民嗎?)或恐嚇會失去救恩(“神會審判你”)。

祂也沒有要求我們渴慕屬靈的“表現”,(“如果你把石頭往那巨人頭上丟去,人們會很尊崇你”)或用私人感情來轄制(“我以前幫過你,現在該是你報答的時候了”)。神在祂的恩典里,事情就是這樣成了,祂能成就。

同樣的,今天我們一樣可以向祂祈求。

耶穌在呼召我們到禾場收割時,祂立了個“恩典激勵”的模式,耶穌並沒有說:“還不趕快去幹活!”,祂也沒有用羞恥感或罪惡感或世上的任何武器來催逼我們。沒有!祂只是把我們指向那大有恩慈的神,“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太 9:38)

這位為我們立下恩典模式的耶穌和那為我們贏得恩典的耶穌是同一位耶穌。耶穌是神高舉來拯救祂民的首領。聖經寫的不是關於我們,我們該做什麼,或我們該如何服事神。

耶穌說聖經是給祂作見證,是見證祂為我們所做的,以及祂如何獻上自己來服事我們。

聖經真正的應用全都在乎神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