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与恩典是那么的截然不同。
经上说:“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11:6)”。
虽然律法与恩典是那么地互相违抗,但人的思维好像无法区分这两者。
更糟糕的是包括信徒都会把这神已明明拆散,分开的,再搅混一起把它弄成朴朔迷离。
当你清楚的知道你是完完全全可以rest在耶穌的爱,并享受那白白的恩典而不受律法的束缚及称义要求的困扰,那你就真的懂得什么是福音了。
要除去这迷惑,最困难的就是要人知道他的“迷失”,会觉得自己迷失的人真的是廖廖无几。
人很多时候是不会觉得他自己是迷失的,就如同一个喝醉酒的人,不会说他喝醉一样。
更惨的是,如果这人是位饱读四书五经,卫道之士,道貌岸然,他可能还以为他自己就是道路,怎可能觉得自己是迷途羔羊呢?
而且他还会告诉你,做些什么或不做些什么会让你成仙。
“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慾上,是毫无功效(西 二:23)”。只有恩典才能让我们辖制“罪”。绝对没有其他法门。
反且很多时候作姦犯科之徒,倒还会觉得自己是迷失的,一位知道自己迷失的人会寻找道路,难怪耶穌行在世上时,身边大多是妓女,税吏,世人眼中不三不四的人。
很少人真正知道什么是福音,福音是好消息,好消息就是你在基督里,恩典完完全全免费送给你,不要求你回馈。
领受恩典的人什么都不需要做,什么功德都不用积,因为你得得救是白白的,需要做这是接受这神从起初到末了所给你的礼物,相信主耶穌的宝血洗净了你的罪,相信耶穌基督是神,
你要知道、你的信心,而且你的好行为也是祂所结的果实。
我想最困难的还是告诉他要好好的“rest”在耶穌的爱里,完全沉湎沐浴在神的恩典里,享受耶穌的爱,不要企图靠自己的行为来帮助神完成救恩,让神成为神,不要以为你能帮到祂。
就如同耶穌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裡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 太11:28)
你要做的就是就把全部重担交给祂。
主耶穌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裡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
我们以为把重担留一点点,是好意,不好意思全交给神,其实那“不好意思”是对神的不信任。
恍如你以为耶穌钉十字架还不够,还需靠你做一点事救恩才“成了” 。
难怪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要问道:「耶穌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
很多时候信了耶穌还是以为要做些什么才对,好像救恩白白来到,浑身太不自在了。
如果你这样想,那你太蔑视也低估了耶穌钉在十字架的代价和其產生出来的能力和果效,那可是魔鬼都要战兢害怕,咬牙切齿的。
所以保罗说:「我不废掉 神的恩;义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 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