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取自唐崇榮牧師的《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
人可認識神的兩個原因.第一. 因為上帝把人造成唯一可明白關於神的活物.(the only being with possibility to understand God)
第二. 因為神樂意把這些有關神的事啟示給人.被造的,有限的,墮落是一件歷史事實第一,我是被造的。我不得不承認在被動的地位上面對一位創造者的主動身分﹔而被造與創造之間有本質上的差異(qualitative difference)。
第二,我是有限的。因為我是被造的,就在受造界占有一席﹔然而,我這被造成為最高的身分,也只不過是有限的。「部分」,加「部分」,加「部分」。。。就是加到最后也沒有辦法大過「總合」﹔因為總合可以包合各部分,但部分不能包含總合。上帝創造萬有之后,最后造出最高超、卻又很渺小的人。
這個被造的人,按他的可能性,几乎無限﹔按他的受造性,一定有限。
第三,人的墮落是一件歷史事實 -- 這一點是福音派必須要強調的,否則你沒有辦法傳福音,你也不需要傳福音。墮落是一件歷史事實,而墮落的歷史事實在現今文化中間,就產生了最大的矛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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